本文源自: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網
上證報中國證券網訊 1月30日,上海清算所發布《關于利率衍生品集中清算業務春節假期休市調整的補充通知》。通知顯示,對人民幣利率互換、標準債券遠期集中清算業務做出相應調整。
在人民幣利率互換集中清算業務方面,通知規定人民幣利率互換集中清算業務延長春節假期休市至2020年2月2日,2月3日起恢復清算結算。
利息支付日為1月31日的,此次節假日調整后,支付日適用經調整的下一營業日準則,該期利息到期日為1月23日,支付日原定為1月23日,現該筆利息匯總到2月3日的結算資金中進行處理。下一期利息(若有)起息日做相應調整。利息支付日為2月1日的,此次節假日調整后,支付日調整為2月3日,該期利息到期日為2月3日,該筆利息匯總到2月3日的結算資金中進行處理。下一期利息(若有)起息日做相應調整。
保證金結算支付日為1月31日的,此次節假日調整后,將于2月3日進行結算處理。費用繳款日原為1月31日的,此次節假日調整后,繳款日調整為2月3日。1月31日、2月1日起息的交易,正常起息處理。
另外,上海清算所將重新生成相關資金、保證金單據,數據文件接口將重新推送。
在標準債券遠期集中清算業務方面,通知規定,標準債券遠期集中清算業務延長春節假期休市至2020年2月2日,2月3日起恢復清算結算。
此外,保證金結算支付日為1月31日的,此次節假日調整后,將于2月3日進行結算處理。費用繳款日原為1月31日的,此次節假日調整后,繳款日調整為2月3日。
通知顯示,上海清算所將重新生成相關保證金單據。(常佩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