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號
二二一年十二月
發行人全體董事聲明
全體董事簽名:
——————— ——————— ——————— ——————
項興初 國懷偉 雍鳳山 黃攸立
——————— ——————— ——————— ——————
儲育明 余本功 李曉玲 許 敏
——————— ——————— ———————
戴茂方 王東生 王 兵
安徽江淮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日
釋 義
本報告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簡稱具有以下特定含義:
本報告部分合計數若出現與各數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數上有差異,均為四舍五入所致。
第壹節 本次發行得基本情況
一、公司基本情況
二、本次發行履行得相關程序
(一)本次發行履行得內部決策程序
①2021年4月19日,公司召開第七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符合非公開發行股票條件得議案》《關于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得議案》《關于2021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得議案》《關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使用可行性分析報告得議案》《關于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構成關聯交易得議案》《關于公司與認購對象簽訂附條件生效得非公開發行股票認購協議得議案》《關于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攤薄即期回報及填補措施和相關主體承諾得議案》《關于公司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專項報告得議案》《關于制定 <公司未來三年(2021年-2023年)股東回報規劃> 得議案》《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相關事宜得議案》等與本次非公開發行相關得事項。
②2021年5月6日,江汽控股出具了《關于安徽江淮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有關事項得批復》(江汽集團控股辦函【2021】8號),原則同意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方案。
③2021年5月13日,公司召開2021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符合非公開發行股票條件得議案》《關于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得議案》《關于2021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得議案》《關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使用可行性分析報告得議案》《關于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構成關聯交易得議案》《關于公司與認購對象簽訂附條件生效得非公開發行股票認購協議得議案》《關于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攤薄即期回報及填補措施和相關主體承諾得議案》《關于公司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專項報告得議案》《關于制定<公司未來三年(2021年-2023年)股東回報規劃>得議案》《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相關事宜得議案》等與本次非公開發行相關得事項。
本次發行股票決議得有效期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即有效期至2022年5月12日。
(二)本次發行監管部門核準過程
2021年9月13日,華夏證監會發行審核委員會對公司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申請進行了審核,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申請獲得審核通過。
2021年10月12日,公司收到華夏證監會出具得《關于核準安徽江淮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得批復》(證監許可〔2021〕3197號),核準公司非公開發行不超過291,247,997股新股,核準日期為2021年9月30日,有效期12個月。
(三)募集資金及驗資情況
本次非公開發行得發行對象為江汽控股,符合華夏證監會規定得特定對象。
2021年11月29日,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向江汽控股發出了《繳款通知書》,通知江汽控股將認購款劃至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指定得收款賬戶。2021年11月30日17:00時止,江汽控股已將認購資金全額匯入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得發行專用賬戶。
2021年11月30日,容誠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容誠驗字[2021]230Z0259號”《驗資報告》。經審驗,截至2021年11月30日下午17:00時止,非公開發行股票認購資金1,999,999,997.12元已匯入主承銷商指定得收款賬戶。
2021年11月30日,主承銷商國元證券已將上述認購款項扣除尚未支付得保薦及承銷費后存入發行人指定得賬戶內。2021年12月1日,容誠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容誠驗字[2021]230Z0258號”《驗資報告》。根據該驗資報告,江淮汽車本次發行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1,999,999,997.12元,扣除保薦及承銷費用人民幣18,867,924.50元(不含稅),其他不含稅發行費用人民幣1,827,384.32元,發行人實際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1,979,304,688.30元,其中:計入股本人民幣290,697,674.00元,計入資本公積人民幣1,688,607,014.30元。江汽控股全部以貨幣出資。
(四)股份登記托管情況
公司將盡快辦理本次發行新增股份得登記托管。本次發行新增股份得性質為有限售條件流通股,將于限售期屆滿后得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后得第壹個交易日。
三、本次發行概況
(一)發行股票得類型和面值
本次發行得股票為境內上市人民幣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為人民幣1.00元。
(二)發行方式及發行時間
本次發行采用向江汽控股非公開發行得方式進行,于2021年11月29日向江汽控股啟動發行。
(三)發行對象及認購方式
本次發行為面向特定對象得非公開發行,發行對象為公司控股股東江汽控股,因此本次非公開發行得發行對象為公司關聯方。
發行對象與公司簽署了附條件生效得股份認購協議,以現金方式認購本次非公開發行得股票。
(四)發行股份得價格及定價原則
本次發行得定價基準日為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決議公告日(即2021年4月20日)。
本次發行初始價格為6.90元/股(向上舍入至取2位小數),為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不含定價基準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均價=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額÷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量)得80%與發行前公司蕞近一期經審計得歸屬于母公司普通股股東每股凈資產值得較高值。
若公司股票在董事會決議日至發行日期間發生現金分紅、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項,本次發行得價格將按照相應進行調整。調整方式如下:
現金分紅:P1=P0-D
送股或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P1=P0/(1+N)
現金分紅同時送股或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為調整前發行價格,D為每股派發現金分紅,N為每股送股或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調整后發行價格為P1。
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為8.50元/股,其80%為6.80元/股。公司2020年度利潤分配預案以2020年12月31日得總股本1,893,312,117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按每10股派息0.23元(含稅),共派發現金紅利43,546,178.69元。本次利潤分配方案已經2021年4月26日召開得2020 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2021年6月18日,本次利潤分配方案已實施完畢。本次利潤分配不實施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公司發行前蕞近一期末經審計得歸屬于母公司普通股股東每股凈資產,即2020年末歸屬于母公司普通股股東得每股凈資產為6.90元/股(向上舍入至取2位小數),利潤分配方案實施完畢后相應調整為6.88元/股(向上舍入至取2位小數),故本次非公開發行得價格確定為6.88元/股。
(五)發行數量和募集資金總額
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數量為290,697,674 股,募集資金總額 1,999,999,997.12元,均由江汽控股認購。
(六)限售期
前述發行對象認購得股份自本次發行結束之日起十八個月內不得轉讓。限售期結束后,將按華夏證監會及上海證券交易所得有關規定執行。
(七)上市地點
限售期滿后,本次非公開發行得股票將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四、本次發行對象基本情況
(一)發行對象基本情況
本次非公開發行得股票數量為290,697,674股,發行對象為控股股東江汽控股,發行對象基本情況下:
名 稱:安徽江淮汽車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400000803136982
住 所:安徽省合肥市東流路176號
法定代表人:項興初
注冊資本:358,308.589萬人民幣
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外商投資、非獨資)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12日
營業期限:2013年10月12日至無固定期限
經營范圍:一般經營項目:投資及管理,企業管理感謝原創者分享服務。
(二)發行對象與發行人得關聯關系
發行對象為江汽控股,系公司控股股東,為公司關聯方。
(三)發行對象及其關聯方與公司蕞近一年得重大交易情況
江汽控股及其關聯方與公司之間得重大交易已進行相關信息披露,詳細情況請參閱載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已更新得有關定期報告及臨時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除公司在定期報告或臨時公告中披露得重大交易外,江汽控股及其關聯方與公司之間未發生其它重大交易。
(四)發行對象及其關聯方與公司未來得交易安排
對于發行對象及其關聯方與公司未來發生交易,公司將嚴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關法律法規得要求,履行相應得內部審批決策程序,并作充分得信息披露。
五、本次發行相關機構名稱
(一)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名稱:國元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俞仕新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號
保薦代表人:徐祖飛、孔晶晶
項目協辦人:儲召忠
項目組成員:蔣貽宏、葛劍鋒、朱培風、俞強、呂濤、何海洋、董楠卿、劉子琦
聯系電話:0551-62207999
傳真:0551-62207360
(二)發行人律師
名稱:上海市通力律師事務所
負責人:韓炯
住所:上海市銀城中路68號時代金融中心19樓
經辦律師:黃艷、鄭江文
聯系電話:021-31358666
傳真:021-31358600
(三)審計機構
名稱:容誠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負責人:肖厚發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阜成門外大街22號外經貿大廈9層
經辦注冊會計師:廖傳寶、陸西、宗志迅
聯系電話:0551-63475856
傳真:0551-62652879
(四)驗資機構
經辦注冊會計師:廖傳寶、陸西、王璐璐
第二節 本次發行前后公司相關情況
一、本次發行前后股東情況
(一)本次發行前公司前十大股東持股情況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股本總額為1,893,312,117股。公司前十大股東持股情況如下所示:
單位:股、%
(二)本次發行完成后公司前十大股東持股情況
本次非公開發行完成后(以2021年11月30日在冊股東,與本次發行情況模擬計算),公司前十大股東持股情況將如下所示:
單位:股、%
注:本次發行后各股東得持股數量、比例以華夏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得證券持有人名冊為準。
二、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股份變動情況
本次非公開發行得發行對象為公司控股股東江汽控股,公司現任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均未參與本次非公開發行,其持有得公司股份數量未因本次非公開發行而發生變動。
三、本次發行對公司得影響
(一)本次發行對股本結構得影響
本次非公開發行后將增加290,697,674股限售流通A股,具體股份變動情況如下(發行前股本結構截至2021年11月30日):
本次發行前,公司控股股東江汽控股得持股數為32,470.30萬股,持股比例為17.15%;本次非公開發行得新股登記完成后,公司增加290,697,674股有限售條件流通股,江汽控股持股比例將增加至28.18%,江汽控股仍為公司控股股東。因此,本次非公開發行完成后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
(二)本次發行對資產結構得影響
本次發行完成后,公司得資產總額與凈資產總額將同時增加,有利于降低負債規模,減少財務費用,公司得資產負債率下降,資本結構更加優化,自有資金實力將得到進一步提升。
(三)本次發行對業務結構得影響
目前,公司是一家集商用車、乘用車及動力總成研發、制造、銷售和服務于一體得綜合型汽車廠商,公司產品主要是整車和客車底盤。本次發行完成后,公司得業務結構不會產生重大變化,公司得資本結構將得到進一步優化,為公司業務發展提供有力保障,有利于提升公司后續發展及盈利能力,提升競爭力。
(四)本次發行對公司治理得影響
本次發行后,公司股本將相應增加,公司將按照發行得實際情況對公司章程中與股本相關得條款進行修改,并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本次發行不會影響公司得資產完整以及人員、機構、財務、業務得獨立性,公司擁有獨立得組織管理、生產經營、財務管理系統,并具有面向市場自主經營得能力和完善得法人治理結構。
(五)本次發行對高管人員結構得影響
本次發行完成后,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結構不會因此發生變化。
若公司未來擬調整高管人員結構,將根據有關規定,履行必要得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
(六)本次發行對關聯交易和同業競爭得影響
本次發行完成后,公司與控股股東及其關聯人之間在同業競爭、關聯交易等方面不會發生變化。
本次發行不會導致公司在業務經營方面與發行對象及其關聯方、實際控制人之間產生同業競爭或潛在同業競爭;亦不會發生公司與發行對象及其關聯方、實際控制人之間因本次發行事項導致新增關聯交易得情形。
第三節 保薦機構關于本次發行過程和認購對象合規性得結論性意見
本次非公開發行得保薦機構國元證券關于本次非公開發行過程和認購對象合規性得結論意見為:
(一)本次非公開發行經發行人董事會、股東大會批準和授權,并取得華夏證監會得核準,審批程序合法、合規;本次發行前已經報備會后事項承諾函;
(二)本次非公開發行得發行價格、發行數量、發行對象及募集資金金額符合發行人董事會、股東大會決議和《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得相關規定以及向華夏證監會報備得發行方案,本次非公開發行得結果公平、公正;
(三)本次非公開發行得認購對象為公司控股股東江汽控股。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發行人得公司章程,江汽控股與發行人構成關聯關系;
(四)江汽控股參與江淮汽車本次非公開發行得認購資金均來自于自有資金或合法自籌資金,不存在對外募集、代持、結構化安排得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間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除江汽控股以外得關聯方資金用于本次認購得情形,且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利益相關方直接或間接向江汽控股提供財務資助、補償、承諾收益或其他協議安排得情形。
第四節 發行人律師關于本次發行過程和認購對象合規性得結論性意見
發行人律師關于本次非公開發行過程和認購對象合規性得結論意見為:
發行人本次發行已經取得發行人內部有效批準及授權, 并已獲得華夏證監會得核準;本次發行得發行價格、數量及認購對象,符合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得要求;本次發行過程合法、合規,發行結果公平、公正,符合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得規定;本次發行過程涉及得有關法律文件真實、合法、有效;本次發行之募集資金已全部到位。
第五節 保薦協議主要內容和上市推薦意見
一、保薦協議主要內容
保薦機構:國元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薦期限:(1)國元證券保薦江淮汽車本次非公開發行得保薦期間;(2)在江淮汽車本次非公開發行上市后,國元證券按規定對江淮汽車進行持續督導;持續督導期間為江淮汽車本次發行得股票上市當年剩余時間及其后一個完整得會計年度。
二、上市推薦意見
保薦機構認為:發行人本次發行上市申請文件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發行人申請其本次非公開發行得股票上市符合《公司法》《證券法》《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得有關規定,本次非公開發行得股票具備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得條件。國元證券愿意保薦江淮汽車本次非公開發行得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擔相關保薦責任。
第六節 有關中介機構聲明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聲明
本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已對本發行情況報告書進行了核查,確認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相應得法律責任。
項目協辦人:儲召忠
保薦代表人:徐祖飛 孔晶晶
法定代表人:俞仕新
國元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日
發行人律師聲明
本所及簽字得律師已閱讀本發行情況報告書,確認本發行情況報告書與本所出具得法律意見書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簽字律師對發行人在本發行情況報告書中引用得法律意見書得內容無異議,確認本發行情況報告書不致因上述所引用內容出現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相應得法律責任。
負責人:韓炯
經辦律師:黃艷 鄭江文
上海市通力律師事務所
2021年12月2日
審計機構聲明
本審計機構及簽字注冊會計師已閱讀安徽江淮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行情況報告書,確認本報告書與本所出具得報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簽字注冊會計師對發行人在本報告書中引用得本所出具得財務報告得內容無異議,確認本報告書不致因所引用內容而出現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相應得法律責任。
會計師事務所負責人:肖厚發
簽字注冊會計師:廖傳寶 陸 西 宗志迅
容誠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1年12月2日
驗資機構聲明
本驗資機構及簽字注冊會計師已閱讀安徽江淮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行情況報告書,確認本報告書與本所出具得驗資報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簽字注冊會計師對發行人在本報告書中引用得本所出具得驗資報告得內容無異議,確認本報告書不致因所引用內容而出現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相應得法律責任。
會計師事務所負責人:肖厚發
簽字注冊會計師:廖傳寶 陸 西 王璐璐
第七節 備查文件
一、備查文件目錄
1、保薦人出具得發行保薦書和盡職調查報告;
2、發行人律師出具得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工作報告;
3、保薦機構關于本次非公開發行過程和認購對象合規性得報告;
4、發行人律師關于本次非公開發行過程和認購對象合規性得報告;
5、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得驗資報告;
6、其他與本次發行有關得重要文件。
二、查閱地點及時間
(一)公司:安徽江淮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東流路176號
電話:0551-62296835
(二)保薦人(主承銷商):國元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號安徽國際金融中心A座
(三)查閱時間
股票交易日:9:00-11:30,13:00-17:00。
證券代碼:600418 證券簡稱:江淮汽車 公告編號:2021-111
安徽江淮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
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情況得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得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2021年11月29日,公司啟動了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工作,目前已順利完成本次發行得繳款、驗資等事宜。本次發行對象是公司控股股東安徽江淮汽車集團控股有限公司,發行價格6.88元/股,發行股數290,697,674股,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1,999,999,997.12元,扣除與發行有關得費用人民幣20,695,308.82元(不含稅),實際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1,979,304,688.30元。
公司將盡快辦理本次發行新增股份得登記托管。本次發行得具體情況詳見同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感謝分享特別sse感謝原創分享者感謝原創分享者)披露得《安徽江淮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情況報告書》。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1年12月10日
安徽江淮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上市公司名稱:安徽江淮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點:上海證券交易所
股票簡稱:江淮汽車
股票代碼:600418
信息披露義務人名稱:安徽省國有資本運營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義務人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濱湖新區華山路808號徽鹽世紀廣場A座
信息披露義務人通訊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濱湖新區華山路808號徽鹽世紀廣場A座
股份變動性質:持股數量減少
簽署日期:二二一年十二月
信息披露義務人聲明
本聲明所述得詞語或簡稱與本報告書“釋義”部分所定義得詞語或簡稱具有相同得涵義。
一、本報告書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公開發行證券得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15號——權益變動報告書》及相關得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得有關規定編制。
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等規定,本報告書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義務人在江淮汽車擁有權益得股份;
截至本報告書簽署之日,除本報告書披露得信息外,信息披露義務人沒有通過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減少在其江淮汽車擁有權益得股份。
三、信息披露義務人簽署本報告書已獲得必要得授權和批準,其履行亦不違反信息披露義務人公司章程或內部規則中得任何條款,或與之相沖突。
四、本次權益變動是根據本報告書所載明得資料進行得。除信息披露義務人外,沒有委托或者授權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報告書中列載得信息和對本報告書做出任何解釋或者說明。
五、信息披露義務人承諾本報告書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個別和連帶得法律責任。
第壹節 釋義
在本報告書中,除非文義另有所指,下列簡稱具有以下涵義:
注:本報告中部分合計數與各加數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數上存在差異,系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節 信息披露義務人介紹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基本情況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得基本情況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董事及主要負責人情況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擁有境內外其他上市得公司5%及以上股份情況
截至本報告書簽署日,信息披露義務人持有華安證券1,181,727,143股,占總股本比例25.16%;持有建研設計24,000,000股,占總股本比例30%。
除上述情形外,信息披露義務人沒有在境內、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直接擁有權益得股份達到或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5%得情形。
第三節 信息披露義務人權益變動目得
一、本次權益變動得目得
本次權益變動得原因系信息披露義務人國控集團出于自身經營需求做出得減持股份計劃。
二、未來12個月內繼續增持或者處置其已擁有權益得股份得計劃
公司于2021年8月6日披露了《江淮汽車股東集中競價減持股份計劃公告》(2021-078),公司股東國控集團計劃自減持計劃發布之日起十五個交易日后(即2021年8月27日)得6個月內以集中競價方式減持公司股份合計不超過37,866,242股(不超過公司總股本得2%)。
截至本報告書簽署日,除上述減持計劃外,信息披露義務人尚未有其他明確計劃、協議或安排在未來12個月內增加或減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擁有權益得股份,若未來發生相關權益變動事項,信息披露義務人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得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第四節 權益變動方式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權益變動得主要情況
本次權益變動前,國控集團持有江淮汽車97,494,671股股份,占江淮汽車總股本得5.15%。
本次權益變動后,國控集團持有江淮汽車94,665,550股股份,占江淮汽車總股本得4.999997%,不再是持有江淮汽車5%以上股份得股東。
二、本次權益變動得方式
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方式減持。
三、信息披露義務人所擁有權益得股份權利受限情況
截至本報告書簽署日,信息披露義務人所持有得江淮汽車股份不存在質押、凍結等權利限制得情形。
第五節 前六個月買賣上市交易股份得情況
自本次權益變動得事實發生之日起前6個月,信息披露義務人國控集團未買入上市公司股票,通過證券交易所得集中交易賣出上市公司股票得行為如下:
第六節 其他重大事項
一、截至本報告書簽署日,信息披露義務人已按有關規定對本次權益變動得有關信息進行了如實披露,不存在為避免對權益變動報告書內容產生誤解而必須披露而未披露得其他信息,以及華夏證監會或者上海證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得其他信息。
二、截至本報告書簽署日,信息披露義務人承諾本報告書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個別和連帶得法律責任。
第七節 備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營業執照;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董事及其主要負責人得名單及其身份證明文件;
三、華夏證監會或證券交易所要求報送得其他備查文件。
附表: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信息披露義務人:安徽省國有資本運營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張國元
2021年12月8日
證券代碼:600418 證券簡稱:江淮汽車 公告編號:2021-112
安徽江淮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股東權益變動得提示性公告
重要內容提示:
● 本次權益變動屬于減持,不觸及要約收購
● 本次權益變動不會使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
一、本次權益變動基本情況
(一) 信息披露義務人得基本情況
(二)本次權益變動方式
信息披露義務人安徽國控集團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減持公司股份,導致持股比例低于5%。
(三)本次權益變動前后信息披露義務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
本次權益變動前,安徽國控集團持有公司97,494,671股股份,持股比例為5.15%,本次權益變動完成后,安徽國控集團持有公司94,665,550股股份,持股比例為4.999997%,具體情況如下:
本次權益變動前,信息披露義務人安徽國控集團為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本次權益變動后,安徽國控集團得持股比例降低,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
二、所涉及后續事項
本次權益變動未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本次權益變動得具體情況詳見同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感謝分享特別sse感謝原創分享者感謝原創分享者)披露得《安徽江淮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