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京東集團-SW(09618)發布公告,于2021年9月1日,京東智能產業發展集團(公司的一家間接非全資附屬公司)與李士發先生(中國物流資產的董事長兼執行董事)和宇培國際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宇培國際)(一家由李士發先生間接擁有90%股權的公司)訂立買賣協議,據此,宇培國際有條件同意出售且京東智能產業發展集團有條件同意收購9.16億股中國物流資產股份,占中國物流資產已發行股本約26.38%,總現金代價為39.87億港元,代表價值為每股4.35港元。中國物流資產(01589)主要于中國從事租賃倉儲設施和相關管理服務。
該交易的完成受限于若干完成條件及程序(包括監管批準)。完成后,京東智能產業發展集團及其一致行動人士將于12.86億股中國物流資產股份中擁有權益,占中國物流資產已發行股本約37.02%。
待完成后,京東智能產業發展集團將需要根據香港公司收購及合并守則就所有中國物流資產已發行股份(京東智能產業發展集團及╱或其一致行動人士已擁有或同意收購者除外)提出要約,每股股份的要約價為4.35港元;
及發出要約收購所有中國物流資產未轉換可換股債券(京東智能產業發展集團及╱或其一致行動人士已擁有者除外),按換股價為2.98港元計算,2024年可換股債券的要約價為每100萬港元面值的2024年可換股債券145.97萬港元,及按換股價為3.08港元計算,2025年可換股債券的要約價為每100萬港元面值的2025年可換股債券141.23萬港元,(可換股債券要約)。可換股債券要約項下的要約價僅具說明作用,并視完成日期和可換股債券檔裡列明的其他機制可予更改。要約及該交易的最高現金代價將約為163.95億港元。
倘作出且在作出股份要約時,股份要約須待京東智能產業發展集團就股份收到的有效接納連同京東智能產業發展集團及其一致行動人士于股份要約之前或期間已經擁有、收購或同意將予收購的股份將令京東智能產業發展集團及其一致行動人士持有逾50%中國物流資產投票權后,方始作實。可換股債券要約將待股份要約在所有方面成為或宣布為無條件后,方始作實。
Berkeley Asset Holding Ltd、Sherlock Asset Holding Ltd、安邦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及東穎投資有限公司各自已提供就其中國物流資產的股份及可換股債券不可撤回承諾接納要約,合計約占中國物流資產的股份的29.38%及2024年可換股債券的尚未轉換本金總額的 55.41%。
根據開曼群島公司法(2021年修訂版)和香港公司收購及合并守則,倘于京東智能產業發展集團于有關要約的綜合文件發出后的四個月內獲得不少于90%受限于股份要約的股份及不少于90%無利害關系股份的有效接納,京東智能產業發展集團將行使其強制擠出權將中國物流資產私有化,及后中國物流資產將成為京東智能產業發展集團的全資附屬公司,及中國物流資產將申請其股份從香港聯交所退市。
公司及京東智能產業發展集團認為其對中國物流資產而言為具吸引力的戰略合作伙伴,將抓住各種具吸引力的增長機會,并通過其業務、能力及資源的獨特整合獲取價值。由于京東智能產業發展集團與中國物流資產有類似的業務模式,公司及京東智能產業發展集團認為,獲得中國物流資產50%或以上投票權將促進中國物流資產及京東智能產業發展集團資源的整合,繼而進一步提升中國物流資產及京東智能產業發展集團的業務增長及財務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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