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不論是成人還是兒童,一出現發熱頭痛就會立刻買來退燒藥,特別是兒童發熱。這種做法有沒有問題呢?
我們先說說多少度算是發燒吧。
腋下溫度36.2~37.4℃為正常體溫。
在37.5~38℃區間,屬于低熱,也就是低燒;
在38.1~39℃區間,屬于中度發熱;
在39.1~40℃區間,屬于高熱;
超過40℃為超高熱。
大部分人在怎么退燒,什么時候退燒,用什么藥退燒上可能存在一些誤區。
誤區1_一發熱就用退燒藥
為什么要退燒?有人說發燒會燒壞腦子。
其實,一般的發燒是不會燒壞腦子的,除非是高燒到41℃以上,此時高溫可能會對腦細胞造成不可逆損傷,不過臨床上這種情況極為罕見,一般只有麻醉過敏才會出現這種惡性高燒。
人為什么會發燒?
引起發燒的原因有很多,可能是細菌真菌病毒感染、受涼、受傷等。發熱是機體的一種免疫防御反應。
發熱可以促進免疫細胞向次級淋巴結或外周感染部位遷移,從而增加與抗原的接觸機會,有利于產生初次或再次免疫應答,或者直接殺傷病原體。
看到這里就明白為什么不推薦一發燒就使用退燒藥了吧。發熱本身是可以消滅病原菌的,退燒藥只能改善發熱的表面癥狀,對于病因的治療沒有任何好處。
在這個機體免疫和病原菌的戰斗中,如果免疫系統勝出,那么機體的抵抗力便會越來越強大。如果機體免疫系統敗了,那發熱會持續,再使用退燒藥不遲。
并且過早使用退燒藥,會掩蓋病情,影響診斷,延誤治療。
還需要明確,退燒的目的是使患者舒服一些,而無法解除病因。
既然剛發燒的時候不能用退燒藥,那什么時候才能用 ?
通常推薦體溫達到38.5℃才使用藥物降溫,主要是看病人的精神狀態。
不過,如果在未達到38.5℃時,病人表現出極度的不舒服、頭痛、煩躁等,那也可以提前使用退燒藥。
38.5℃也不是硬性規定,還是要根據病人的情況決定。如果病人的精神狀況還好,那也不是一定要使用退燒藥。
誤區2_亂用退燒藥、隨意加減劑量
目前,全世界廣泛應用的安全有效的退燒藥是對乙酰氨基酚和布洛芬。由于對乙酰氨基酚的臨床使用時間更長,一般首選對乙酰氨基酚。
含對乙酰氨基酚的常用藥中,兒童常用的有氨酚烷胺顆粒、氨酚黃那敏顆粒、酚麻美敏混懸液、泰諾林。成人常用的有新康泰克、白加黑。布洛芬常用的有美林和芬必得。
這兩種藥有自己的劑量和禁忌證,并不是方便買到哪種藥就用哪種,使用劑量參考說明書就好。
對于兒童,兩種藥的給藥劑量都是根據體重計算而并非年齡。
我們都知道對乙酰氨基酚的安全劑量比較大,但是超過安全劑量是有一定的肝毒性的。在使用時要準確把握劑量。
對乙酰氨基酚適用于3個月以上的兒童和成人。蠶豆病即遺傳性葡萄糖-6-磷酸脫氫酶(G6PD)缺乏癥患者退燒時可以使用布洛芬而對乙酰氨基酚無效。
成人每日服用對乙酰氨基酚的最大劑量為2g,不要同時使用多種含對乙酰氨基酚的退燒藥,否則可能會引起肝功能衰竭,肝功能不全者慎用。
兒童服用對乙酰氨基酚的每次最大劑量為每千克體重15毫克,每4小時1次,一天最多 4次。
而布洛芬適用于6個月以上的兒童和成人。
成人布洛芬的一天最大劑量為2400毫克,兒童服用布洛芬的最大用量為每次每千克體重10毫克,每6小時1次,一天最多4次。
布洛芬主要通過腎臟排泄,超過最大劑量容易造成腎損傷,腎功能不全的患者慎用。
如果是3個月以下的嬰兒發燒,還是帶孩子到醫院檢查更靠譜。
誤區3_盲目相信酒精降溫、捂汗退熱
對于成人,用酒精擦額頭、腋下、手心、腳心等部位的確有加強散熱的功效。
但是對于兒童,他們的皮膚很薄,酒精可以通過皮膚被吸收而不被代謝,很可能造成酒精中毒,所以,兒童不建議酒精擦拭。
很多人都親身經歷過捂汗退燒,所以,對著捂汗退燒的土辦法深信不疑。
但是發燒本來就是人體產熱太多散熱不足引起的,再強行捂汗,散熱更加緩慢,更不能降溫,還可能造成窒息。
灌腸退燒、推拿退燒,這都是很容易出現醫療事故的方式。灌腸退燒是將液體或者藥液自肛門注入腸管,操作不當很可能造成孩子腸道感染、潰瘍甚至穿孔。
至于小兒推拿,究竟有沒有效不太好說,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小兒推拿師都是有證行醫,也許只是拿你的孩子來練手的。
網紅產品“退熱貼”可以作為輔助降溫,畢竟她就像個冰袋,可以讓發燒的病人感覺舒服一些。
誤區4_口服對乙酰氨基酚有胃腸道不良反應,換栓劑就可以了
對乙酰氨基酚的胃腸道不良反應很少發生,如果不能耐受,那么用栓劑確實能避免胃腸道不良反應。
但是如果患者是兒童就不行了。
因為兒童使用對乙酰氨基酚的劑量是由體重決定的,但是對乙酰氨基酚的栓劑只有固定125mg或者150mg的規格,不容易確定劑量,容易造成過量。
所以,除非是真的不能服用對乙酰氨基酚口服劑型也不能服用布洛芬,才對兒童選用栓劑。
誤區5_一天已經用了4次藥了,一直不退燒是不是得去醫院?
除了藥物治療,還可以溫水擦浴病人的身體、減少衣物,多補充水分,防止脫水。
如果在使用單一退燒藥2~3次后仍不能退燒,那可以選擇對乙酰氨基酚和布洛芬交替使用。
兩種藥物使用間隔時間最短為2小時,一天都最多使用4次,使用劑量和間隔時間也要遵守各自的規則。
一般,退燒藥連續使用不超過3天,如果超過3天仍不能退燒,或者在口服退燒藥2小時后體溫仍然在39~40℃以上且病人出現咳嗽、嘔吐、腹瀉、出診等其他癥狀,那還是建議到醫院診治。
總之,退燒藥用不用、什么時候用取決于病人的精神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