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時王謝堂前燕,飛入尋常百姓家。”
“岐王宅里尋常見,崔九堂前幾度聞。”
“被酒莫驚春睡重,賭書消得潑茶香。當時只道是尋常。”
在現代漢語的頻繁使用之中,尋常就是普通、平常的意思。今天螺螄君就來給大家增長奇怪的知識了,尋和常其實都是長度單位。
《左傳·成公十二年》_“及其亂也,諸侯貪冒,侵欲不忌,爭尋常以盡其民。” 魏晉時期著名學者杜預這樣解釋“尋常”_“言爭尺丈之地,以相攻伐。” 近現代語言文學家楊伯峻則更直接寫明_“尋常意謂尺寸之地。”
“尺寸之地”對于我們來說也是一個熟詞,蘇洵在《六國論》里寫到過“暴霜露,斬荊棘,以有尺寸之地”,可見,尺寸之地是個很小的封地,那尋常是尺寸之地的大小,究竟是多大呢?
尋在早期甲骨文中,像一個人伸開兩臂的樣子,旁邊還有一個類似席子或竿子之類的物品,其意是指兩臂間的距離。本義是一種長度單位,即一個人伸開兩臂的長度,合古代的八尺(也有說六尺或七尺的)。
《詩經》中也有關于“尋”是長度單位的解釋_“是斷是度,是尋是尺。”漢代經學家鄭玄注解_“八尺曰尋。或云七尺、六尺。”在《說文解字》里也提及“度人之兩臂為尋,八尺也。”
在《說文通訓定聲》則說的更加具體_“度(測量)廣四尋,度深四仞。皆伸兩臂為度,度廣則身平臂直,而適得八尺,度深則身側臂曲,而僅得七尺。”
就是說_如果把兩手左右平伸,測量伸展開的長度是八尺,但是如果是手臂垂在身側,測量兩邊手臂的長度加起來,只有七尺。不過到底是六尺七尺還是八尺,我們現在是沒有辦法知道了。
常,就是兩尋的長度。《小爾雅·廣度》_“尋舒兩肱,倍尋謂之常。”不過尋比常用的更多,在經典文籍中常能見到以“尋”組成的量詞單位,比如“一尋”,晉代葛洪在《抱樸子·塞難》_“是何異以一尋之綆,汲百仞之深?”;比如“尋丈”,指八尺到一丈之間的長度,宋代趙彥衛《云麓漫鈔》卷八_“柳公權親筆啟草二紙,皆小楷,字僅盈分,而結體遒媚,意態舒遠,有尋丈之勢”;再比如“千尋”,形容極高或極長,劉禹錫 《西塞山懷古》詩_“千尋鐵索沉江底,一片降幡出石頭。”
對于古代的諸侯們來說,“尋常”所代表的“尺寸之地”真的太小了,所以,尋常一詞的意思在后世產生了分化,尋常就成了普通、平常的意思了。在這個過程中,尋作為度量單位,也就不再有人用了。再加上后來統一了新的市制之后,尋常的原本意思就更少人知了。
所以,“飛入尋常百姓家”、“岐王宅里尋常見”、“當時只道是尋常”中的“尋常”,都是我們現在所熟悉的“平常”的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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