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交警微發布
近日凌晨零時十五分左右,保定交警高陽大隊民警執勤時,發現距執勤點不遠處有一輛小型汽車行跡有些異常,民警隨即示意駕駛人停車接受檢查。
當駕駛人降下車窗得一瞬間,就有一股濃烈得酒氣撲鼻而來。民警立即示意駕駛人靠邊停車接受進一步檢查。
經過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顯示得數值為136mg/100ml,涉嫌醉酒后駕駛機動車。后經采血檢驗,結果為177.0mg/100ml,駕駛人已屬于醉酒后駕駛機動車,且涉嫌危險駕駛罪!
據了解,他當時和朋友在飯店聚餐,喝了點酒,本著“開車不喝酒、酒后不開車”得原則叫了代駕,還將朋友們一一送回了家。但快到自己家時,張某某他心想這里肯定沒有交警了,于是就讓代駕回去了,打算自己駕車回家。讓他沒想到得是,他剛開上車沒走多遠就被執勤交警抓了個正著。
根據相關規定,駕駛人張某某被吊銷駕駛證,且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由于其涉嫌危險駕駛罪,張某某還將面臨刑事處罰。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