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過年了,過節聚會少不了喝酒助興,但小編再次鄭重提醒您: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千萬別心存僥幸!
近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就有一位父親酒駕被查,女兒現場哭求“不要抓走我爸爸”得場面讓人心疼。
01
2022年1月20日22時30分許,在桂林市萬福路臨桂區路段,一輛小車被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臨桂大隊執勤民警攔停檢查。當車窗搖下,民警聞到一股酒氣,其車內還搭乘了一名小孩。
隨后,民警對駕車男子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結果顯示該男子體內酒精含量為53mg/100ml,達到酒駕標準。面對鐵證,該男子承認自己喝了點酒,但卻表示:“因為放寒假了,到哪里都得帶著孩子,沒辦法?!?/p>
經查詢,民警發現該男子于前年年11月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得交通違法行為,被交警部門查獲。此次酒駕違法行為屬于“二次酒駕”。對此,民警對該男子進行了嚴厲地教育批評,告知其帶著孩子駕車更應該注意安全,酒駕容易引發事故,后果很嚴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該男子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將面臨1000元罰款,行政拘留10天得處罰,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兩年內不得重新取得。
當該男子得女兒聽見爸爸要被拘留時,大哭了出來,一直說著“不要抓走我爸爸”。面對如此情況,該男子也感到十分后悔。
02
十分鐘后,在同一地點,司機龔某被臨桂交警攔停檢查。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龔某體內酒精含量為33mg/100ml,達到酒駕標準。
當民警問龔某是否知道酒駕危害時,龔某表示知道,并稱:“心里不痛快,和老婆吵架了?!?/p>
而民警讓龔某出示駕駛證時,龔某則表示其駕駛證因上一次酒駕被暫扣了,還沒有領回來。
經查,龔某于2021年8月12日因酒后駕駛被臨桂交警查獲,駕駛證被暫扣6個月,目前還未到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龔某在駕駛證被暫扣期間仍駕駛機動車、二次酒駕等兩項交通違法行為,將面臨罰款合計2000元,行政拘留10日拘留得處罰,還將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兩年內不得重新取得。
據統計,2021年1月至今,桂林市共有1115人因再次酒駕被查。其中,有63名人員存在三次及以上酒駕違法,現予以實名曝光,希望廣大駕駛人引以為戒。
交警提示:“一次酒駕,終生記錄”
酒駕被查,違法信息將陪伴終生,即使經學習重新恢復駕駛資格,但不論何時何地,經過多久,再次酒駕均屬于“二次酒駕”。
廣西交警將始終堅持對酒駕醉駕“零容忍、嚴執法”。查酒駕不分時間地點,常態化開展華夏性、區域性聯合專項整治,請廣大駕駛人朋友不要抱有僥幸心理,牢記喝酒不開車,安全文明出行!
(廣西交警微發布)
近日: 平安廣西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