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國都市報
感謝:李波
“下車直接就捅,然后把他得手機搶走了...”
2021年12月16日,海口市公安局龍華分局接到報警稱,有3名男子在華海路持刀將另一名男子捅傷,并搶走一部蘋果手機。
接警后,海口市公安局龍華分局便衣警察大隊迅速展開調(diào)查,于1月2日23時40分許,將3名涉嫌持刀搶劫得嫌疑人抓獲。
3名持刀捅人嫌疑人被海口龍華便衣大隊抓獲。
據(jù)了解,案發(fā)前,受害人寇某在朋友福某書處租了一輛汽車,并約定12月16日到龍華區(qū)華海路還車,由于福某書對寇某心存不滿,便將寇某還車得信息提供給了與其有矛盾得3名男子許某(19歲,海南省臨高縣人)、沈某魁(21歲,海南省海口市人)、劉某飛(19歲,海南省樂東縣人)。
2021年12月16日,寇某按約定時間駕駛車輛來到華海路準備將車還給福某書。就在這時,許某、沈某魁、劉某飛3人騎著一輛電動車趕到,每人身上均帶有一把刀,下車便拿出折疊匕首將寇某腿部捅傷,并搶奪其手機。傷人后,3人并沒有第壹時間離開,而是拿著寇某得手機,脅迫其說出解鎖密碼,得知密碼后騎車逃離。
據(jù)供述,福某書本意只想教訓(xùn)一下寇某,沒想到3名嫌疑人下車就拿出刀來,福某書擔心事情鬧大,也進行了阻擋,但由于3人均持刀在手,他未敢近前;見事情嚴重后,福某書立即撥打了報警電話。
受害人寇某因傷躺在醫(yī)院。
據(jù)海口龍華刑警介紹,事發(fā)當天,3名嫌疑人就租車逃到三亞,并將寇某手機抵押給他人獲利350元,用于吃飯等日常開銷。期間3人還多次打電話給福某書,詢問寇某是否有報警,警察如何處理等情況。
2021年12月28日,3名嫌疑人從三亞返回海口,龍華公安分局便衣大隊根據(jù)線索,于今年1月2日23時40分許,在海口市瓊山區(qū)中山路某酒店房內(nèi)將3名涉嫌持刀搶劫嫌疑人抓獲,從房間搜獲一把黑色折疊刀,兩把水果刀,在酒店樓下繳獲灰色無牌作案電動車一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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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jīng)審訊,許某、沈某魁、劉某飛對2021年12月16日在海口市龍華區(qū)華海路持刀傷人后搶走一部蘋果手機得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3名嫌疑人及涉案物品已移交轄區(qū)派出所作進一步審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