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說:買車被搭售保險 采訪對象供圖 下同
“買了奔馳車,沒想到竟被‘搭售保險’!被扣得1000元舊車置換補貼,不‘強制續保’就不能用、更不能退。”市民戴先生向“幫儂忙”反映了自己遭遇得這件煩心事。
強制續保 被扣千元補貼
戴先生稱,去年1月初,他在奔馳4S店購買了一輛奔馳GLC260L四驅豪華型SUV,同時將自己得舊車在該店“折舊置換”。
雙方在簽訂購車合同后,該4S店代理保險人員告訴他,根據北京奔馳汽車公司“限時購車方案”得規定,需要扣留購車補貼6000元中得1000元,可以用來抵沖第二年得續保費用,并反復強調這是“舊車置換補貼”,與China補貼項目無關,必須扣留;同時表示,只要2022年續保太平洋車險,這1000元可以抵充。
“當時我想續保太平洋保險公司也沒有問題。”于是,戴先生當場簽訂了《上海越星汽車有限公司汽車銷售合同補充協議》,其中“廠方置換/重購保險支持”一項注明“置換:新保5000元+續保1000元”。
今年臨近續保期限,戴先生對比了多家保險公司得車險報價后發現,同樣得情況下,4S店給出得續保價格高出很多,而保險推銷人員則表示只要戴先生續保后,可以贈送購物卡或加油卡等。反復對比優惠和價格,戴先生覺得續保費用還是“不合算”,便向銷售員提出被扣留得1000元續保費用能否退還,但遭到了對方拒絕:“1000元只能用于抵扣太平洋保險續保!”對此,戴先生難以理解,“當初并沒有說明不續保就不能拿回被扣得補貼。我只想拿回自己得1000元,或者4S店提供與外面同樣優惠得續保方案。”
雙方多次協商后,品牌方仍然不肯讓步。其間,他先后兩次撥打北京奔馳熱線電話感謝原創者分享反映,但依然沒有結果。于是,戴先生只能無奈放棄被扣留得1000元,另覓其他保險途徑。
捆綁銷售 消費者“很受傷”
感謝與奔馳4S店取得聯系,相關工作人員表示,他們已經和戴先生解釋得非常清楚了,購車時得“限時購車方案”及扣除1000元用來續保得規定是北京奔馳廠方得規定,4S店只是執行方,并且銷售人員推銷得險種也都是China新得保險政策規定得。對于戴先生得訴求,對方堅持必須續保太平洋車險才能享受抵扣。
對于這樣得回復戴先生實在無法接受,“本來就是沖著大品牌去買得車,沒想到卻遇到了這種事。捆綁搭售、強制續保,是不是違法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這樣得規定,是不是‘霸王條款’?”
為此,感謝感謝原創者分享了上海道朋律師事務所合作人李如沁律師,她表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得商品或者接受得服務得真實情況得權利。品牌方在與消費者簽訂《汽車銷售合同補充協議》時,沒有將“續保1000元”得適用條件明確、詳細地告知消費者,侵犯了消費者得知情權。
其次,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條,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得權利。品牌方在消費者兌換續保額度時,強調消費者必須通過其指定保險公司,購買指定類型得險種,方可獲得1000元得續保補貼額度,侵害了消費者自主選擇得權利。
維權艱難 滿滿都是套路
據了解,上年年5月底,銀保監會向各銀保監局下發《上年年保險中介市場亂象整治工作方案》,在這方案中,銀保監明確說明:重點整治車商強制搭售保險。
感謝從12345市民服務熱線查詢發現,類似戴先生這樣得投訴屢見不鮮,部分汽車品牌方通過收取“續保押金”來強制消費者購買保險,有得品牌方為了獲取更大利益還強制購買許多不必要得保險,嚴重損害了消費者得權益。
汽車消費市場一直以來都充滿著各種復雜得優惠政策、貸款服務,而這些“羊毛出在羊身上”得活動背后往往隱藏著各種各樣得“套路”,讓人難以防范。汽車保險得購買就是其中問題比較突出得一項,經常會被加上許多“強制條款”,如果不滿足品牌方開出得條件,就可能面臨著拿不到“原本就該屬于自己”得優惠。
業內人士指出,汽車購買過程復雜,流程繁瑣,每個環節都可能被“巧立名目”,保險、上牌、檢測、提車、金融服務等,這一大串不合理甚至荒唐得費用,往往在“不知不覺”中成了消費者“不得不交”得錢,甚至成為了行業得“潛規則”。但由于汽車生產、銷售、金融、售后等涉及不同得監管部門,消費者投訴時,處理環節多,花費時間長、投訴解決難。
對此,業內人士提醒,購車時不要輕信銷售人員得口頭承諾,一切要以合同內容為主;對于主合同、附加合同得每一個條款都要細細查看,有疑惑得部分一定要在簽字前確認;遇到續保“押金”問題,或約定退款條件,或當場拒絕。
汽車銷售中得一個個“深坑”何時能被填平?消費者權益如何得到保障?本報將繼續感謝對創作者的支持。
新民晚報感謝 陸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