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相信每個司機都已經(jīng)爛熟于心
可在現(xiàn)實生活中
卻有一些司機心存僥幸
酒后依然開車上路
直到出事后才追悔莫及
· 酒駕發(fā)生事故被愛車“舉報”·
3月8日21時許,于某駕駛黑色轎車行駛至姜堰俞張線張甸鎮(zhèn)朱顧村路段時,因為避讓其它車輛失控沖到路邊溝渠動彈不得。
想起自己中午喝了不少白酒,身上還有酒氣,加上出事地點比較偏僻,于某抱要僥幸心里,沒有選擇報警。
可是就在于某慌慌張張找朋友幫忙時
姜堰大隊民警卻來了……
民警到達現(xiàn)場后發(fā)現(xiàn)
肇事小轎車車身部分受損
于某身上帶有酒氣
而他也主動承認
“我中午確實是喝了酒”
查驗于某證件后
民警將于某帶至醫(yī)院進行酒精檢測
結(jié)果顯示于某血液中乙醇含量為73.7mg/100mL
已達酒駕標準
那么究竟是誰報的警呢?
原來,于某車上裝有智能系統(tǒng),發(fā)生事故后,緊急救援系統(tǒng)啟動并主動呼叫,但是沒有得到回應,系統(tǒng)于是自動“幫”他報了警……
酒后駕車原本就是十分危險的行為
多數(shù)司機明知道自己喝了酒
還抱有僥幸心理
這自然就成為了災禍的開端
從本次案例中也可以看出
很多駕駛?cè)丝赡?/p>
都會有這樣的錯覺
“中午喝的酒,晚上應該沒事了”
“昨晚喝的酒,隔天起來沒啥感覺了”
但事實證明并非如此
蜀黍提醒
不要忽視“隔夜醉”“隔餐醉”的威力
酒駕的查處依據(jù)是駕駛?cè)吮徊楂@時體內(nèi)血液酒精含量,與駕駛?cè)耸裁磿r候喝酒并無直接關(guān)系。每一個人的酒精吸收能力、排解能力不一,即便是上一頓甚至前一天喝酒,仍有可能被測出酒駕。
因此,大家不要根據(jù)自己的酒量來盲目判斷自己能否駕駛車輛。如前一晚或前一餐“貪杯”了,又恰好有出行需求,請千萬不要選擇駕車,否則便有可能會因涉嫌酒駕或醉駕被處罰甚至“入刑”。請牢記,大家一定要等酒精完全消散后再駕車。
泰州交警嚴查涉酒駕駛不放松
春季守護行動持續(xù)進行中!
來源:泰州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