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條創作挑戰賽#
女生:“男生會和自己不喜歡的人在一起嗎?”
男生:“會啊,合適就行。”
女生:“那什么是合適呢?”
男生:“就是,你對我好是合適,長得漂亮是合適,溫柔賢淑也是合適,如果你對我的事業有幫助,那就更合適了。”
女生:“什么意思啊?”
意思就是,哪哪都好都合適,就是不愛你。
男人跟女人不同,男人可以選擇跟一個不愛的人的結婚,而女人不能。如果不喜歡,可能連吃一頓飯都會覺得反感。
愛是可以裝出來了,起碼對于男人來說能做到。哪怕有句話叫做強扭的瓜不甜,但它能解渴啊,這不就夠了嗎?
還有一種可能是,男生所說的合適,是既然娶不到愛的那個人,那么最后是誰都一樣。
時代不同,人類對于情感的需求也就不一樣了。在我們父母那一輩子,只要合適就能一起過日子了,考慮的是家庭背景和個人品行。而現在呢,更注重的是情感需求。
所謂的合適,不存在于什么喜歡與不喜歡,只要能處就行。反正都是各取所需求的關系,有沒有愛情并不重要。
而現實,就是最好的合適。
婚姻本來就是權衡利益的合作共贏,有價值就行。也許,這就是男人跟女人本質上的區別吧。女人可以為了愛情付出一切,而男人更加在意結果和價值。
在生活中,不管你們愿不愿意相信,在擇偶方面男人一直比女人實際多了,也比女人更加勢力和物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