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任何人看到這樣的消息,一定都會難以置信。這可是2023年,怎么還有如此駭人聽聞的事情發生?一條鮮活美麗的生命,從此消失。四個孩子,徹底失去了親愛的母親。
她做錯了什么?因為她太有錢,還是太漂亮。有人說,她太善良。不要隨隨便便就將高度拔高到“善良”的層面,“人之初、性本善”古人誠不欺我。關鍵是,你看看她善良所施與的對象!個個窮兇極惡,個個喪·盡天良。我已經不知道,還有什么嚴厲譴責的詞語還能派上用場。不,這還不足以表達我萬分之一的憤怒!
貳。
這個前夫,到底有沒有參與?眾說紛紜,不一而足。但與前夫有關、與前夫那家子人有關,必然錯不了。照理說,協議離婚就是名義上的“你走你的陽關路、我走我的獨木橋”。家產,要么自己分配好來、要么交給法官進行分割。孩子,總有個負責的監護人;另外一方,依法有探視權等。當然,有相應的權利也要有相應的撫養義務。
似乎,這些問題都不成問題。但感情往往就是最為復雜的玩意兒,不講道理甚至沒有原則。每個人的情況都不同,每個人的訴求更不同。 所以,在離婚這件事上可以很簡單——但,更可以很復雜。
叁。
據說,她離婚之后依然與前夫有著聯系。自己的司機,還是前夫的哥哥。并且,前夫那家子所住的豪宅還是她的。只不過為了避shui,寫著前夫那邊人的名字。但所有費用都是她來支付,如果非要拿回來也是可以通過法律手段達到目的的。 于是,前夫那家人就不對付了。你要拿回房子,就要給我們好好安置。不好好安置,我就那個啥啥啥。原本以為這只是氣話,人家合情合理合法的。你在這里嚯嚯嚯什么呢。
前夫那家人眼看幾千萬的豪宅要被收回,那簡直比到嘴的鴨子飛走了還要孰可忍孰不可忍。
肆.
豪宅的幾千萬,這不算什么。關鍵是,她與第二任丈夫結婚的時候只擺酒沒注冊。換言之,他們的婚姻還不受法律保護的。她一旦不在了,那留下的遺產就歸子女所有。與前夫所生的兩個孩子,他們也有同等的繼承權。
前夫那家人,就是眼勾勾看著這遺產。一不做二不休的,豪宅不用還了、順帶還撈一大筆頗為豐厚的遺產。她,就這樣被前夫那家人合謀害死并且死得還那么慘。
前夫知道嗎?前夫的父母哥哥等,還不是因為有前夫這個人的存在這才心生毒計!
她與前夫離婚,也不是一兩年的事。這么久過去了,還沒有厘清關系?善良沒錯,但不至于招來殺生之禍吧?
伍.
離婚,這是為了尋找真正的幸福這才迫不得已走的路。誰在結婚的時候,就已經有著離婚的全盤計劃呢?離婚,意味著與過去有個了斷。但感情就是最不能“斷”的東西,真是要小心翼翼地處理才行。
孩子,這是你們的愛情結晶。無論跟著父母的哪一方,另一方都要全身心去愛護他。畢竟,這個家庭不完整、但父愛母愛不可以缺席。不要搬出經濟問題,養不起干嘛還要生他下來?這不是理由。
錢財,不要顧及體面含糊了事。你可以大方一些,讓出更多——目的,就是讓自己有著最為合法的保障。在一定范圍內妥協,這不是吃虧而是給自己找更好的后路。(文/飄雨桐)
END。
一日夫妻百日恩,這句話沒錯。但已經不再是夫妻了,也沒有從前的感情了。
從她的悲慘遭遇可以看出,處理不好與前夫的關系——后果,絕對很災難的!
那么,請理智處理與前任的所有問題。輕則,減少煩惱。重則,這是在保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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