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離婚的門檻提高了,如果不能滿足下面這4個條件,鬧的再厲害也離不了?
1、有結婚證
夫妻如果想要離婚,首先得保證是合法的夫妻,要在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并且拿到了結婚證書。這個結婚證書是證明兩個人夫妻關系的重要憑證,如果說農民僅僅只是在老家辦了酒席,并且共同生活在一起,但是卻沒有領結婚證,那么就不算是合法的夫妻,自然也沒有離婚這一說。
2、離婚必須是自愿的
夫妻如果要離婚,必須得建立在自愿的基礎上,如果說夫妻離婚的時候,有一方并不愿意,但是另一方卻存在著脅迫或者是欺騙行為,導致對方不得不妥協。這種情況之下,民政局是不會同意他們離婚的,而且就算是離婚了也是無效的。
3、財產的分割問題協商一致
現在農民的生活水平提高了,經濟收入也多了,夫妻在婚后可能會有不少的共同財產,離婚的時候肯定要考慮這些財產的分割。不少夫妻都會考慮自己的利益,離婚的時候都想多分點錢,所以會因為這一點而鬧矛盾,甚至大打出手。根據新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夫妻如果想要離婚,那么就必須要就財產的分割問題達成一致的意見,若是做不到這一點,就沒辦法順利的領取離婚證。
4、度過一段冷靜期
2019年的新婚姻法作出了一些新的規定,其中有一條就是婚姻冷靜期。兩人決定離婚后需要先遞交申請,申請遞交了之后,要三個月才能夠受理,這三個月實際上就是一個冷靜期,夫妻如果度過了這段冷靜期,仍然還是覺得必須要離婚,這時候就可以辦理離婚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