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廣西交警微發布
無證駕駛+酒后駕車+不戴頭盔!
你們猜會怎樣?
當然是把自己送進了鐵窗內!
2月22日17時許,葉某獻駕駛無號牌輕便二輪摩托車搭載一人,沿賀州市信鋪線由鋪門往信都方向行駛至龍桂村路段時,執勤民警將其攔停例行檢查。
當民警問葉某獻是否有駕駛證時,其謊稱證件在家,并表示有小車駕駛證,沒有摩托車駕駛證。但經民警核查,葉某獻未取得任何機動車駕駛證,駕駛的輕便二輪摩托車未辦理登記入戶手續。
此時,民警還在葉某獻身上聞到了酒氣,而葉某獻也如實承認自己喝了酒。
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葉某獻體內酒精含量為59mg/100ml,達到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標準。民警依法對葉某獻開具了強制措施憑證,當場扣留其駕駛的機動車。
據了解,當天14時許,葉某獻干完農活回家吃飯時,自飲了一小杯米酒,隨后,其計劃去朋友家拿東西。考慮到路途不是很遠,也不一定會遇到交警,葉某獻就抱著僥幸心理駕車前往,沒想到在路上就遇到交警。
最終,交警部門對葉亞獻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駕駛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飲酒后駕駛機動車、駕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違法行為,依法作出罰款1550元,扣留機動車并處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交警提示
酒駕、無證等違法行為
都是不可逾越的紅線
請您在舉起酒杯的時候
自覺放下手中的方向盤
遵守交通法律法規
安全文明駕駛
內容來源:賀州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