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紀五十年代,語言學大師呂叔湘和朱德熙合著的《語法修辭講話》中,有一小節,專門討論有關“的”的一些問題。“的”雖然是一個普通的漢字,在現代漢語里卻有著極高的使用頻率,就“字頻”而言,應該也是居于前列甚至是首位的。所以,了解“的”的用法,對于我們規范地運用語言文字表情達意、溝通交流,意義甚大。
我們先來談談有關“的”“地”“得”的使用情況。
首先說,這三個字(詞),是作為現代漢語中的結構助詞出現的。現在有一種狀況,就是人們在書面表達的過程中,“的、地、得”不再區分,而一律以“的”代替其他兩個結構助詞。如:(1)小明高興的(得)跳了起來。(2)她悲憤的(地)控訴了敵人的累累罪行。句中不同的結構助詞,都用“的”替代,這是現在人們使用這三個結構助詞的現狀。現在,我們的零零后、九零后甚至八零后,已經沒有了關于這三個結構助詞的使用和區分的概念了。因為他們從小就沒有誰教過正確地使用這幾個結構助詞。
在舊的語法體系中,這三個結構助詞的用法還是有區別的,而且也一定應該有區別。
先來看“的”。
在《語法修辭講話》中,結構助詞是“地、底、的”,它們在口語中都讀輕聲de,書面上因不同的用法而分寫為三個不同的字形。其中,“底”在白話文初期至三十年代用于領屬關系(如“我底母親”、“作家的作品”),后來則以“的”代“底”,“底”則不再作結構助詞表領屬關系。
這是應該使用頻率極高的字(詞),無論口語還是書面語。在現代漢語中,“的”一般表領屬關系,在短語或句子中作定語成分,位置一般在名詞或名詞性的短語之前,在句子里往往充當句子的主語或賓語。如(3)他的衣服被樹枝掛破了。(“他的衣服”作主語)(4)這里正在舉辦一場重要的會議。(“重要的會議”作賓語)
有幾個問題需要我們特別注意的。一是名詞、動詞、形容詞往往可以直接修飾名詞,不一定構成‘的’字短語。比如,有的詞語,意義已經專門化的,就不用“的”字:龍井茶、數學老師、工業城市、流動資金等等;單音節形容詞后也一般不用“的”字,但需要加強語氣時都可用:一朵紅花/我要那朵紅的花。這是一個新問題/舊的問題解決了,又會出現新的問題。再就是,修飾語和中心名詞不經常組合的,一般也需要用“的”:鐵的紀律、血的教訓等等;而兩者經常組合的,“的”字則可用可不用:我們(的)學校/歷史(的)經驗/新鮮(的)空氣/幸福(的)生活等等。
二是名詞、動詞、形容詞直接修飾名詞時,修飾成分和中心名詞之間結構緊密,不能分開,類似一個復合名詞。名詞、動詞、形容詞構成“的”字短語修飾名詞時,“的”字短語和中心名詞之間結構松散,可以分別擴張。這也有多種情況。比如,直接修飾的名詞短語,可以再受其他形容詞的修飾,如:熱牛奶/新鮮的熱牛奶;而”的“字短語修飾名詞的組合則不能:煉鋼工人,而“煉鋼的工人”前,不能再加其他修飾成分,比如:“老煉鋼工人”和“老煉鋼的工人”就不一樣。再,“的”字短語和中心名詞之間可插入數量短語。最要緊的事(最要緊的一件事)。另外,“形+的+名”里的形容詞可以重疊、前加、后附等,從而構成各種形容詞短語,而“形+名”則不能。如:藍藍的天(不說“藍藍天”);還有,“動+的+名”的動詞可受副詞修飾,而“動+名”不能。如:已經巡邏的地區(不說“已經訓練地區”);最后一點,就是,一個“形+的”可以同時修飾幾個并列的名詞,幾個并列的“形+的”也可以同時修飾一個名詞;而“形+名”無此用法。如:正確的立場、觀點、方法(不說“正確立場、觀點、方法”)。
有關“的”的使用情況比較復雜,限于篇幅,其他用法將在后面的系列文章中一一呈現。小小的一個“的”字,我們要用好它,其實也并不簡單。所以,了解其用法,對我們說話寫文章還是大有好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