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微信中很多同學都問到一個問題,就是如何區分論文寫作中的引用和抄襲,其實,在寫作過程中,抄襲和引用的界線很模糊的,說不清的,誰都不能保證自己沒有抄襲,因為天下文章一大抄。
以此為理論基礎,但同學們也不能將抄襲視作理所當然。
99% 的情況下,論文中的抄襲和引用有很大的區別。
正常的論文寫作,原創出現大量雷同概率極低,參考別人的東西自然會說一聲。
原創的東西就是自己的,大方寫,身正不怕影子斜,根本就不可能去靠近界線。
別人的文字用引號引起來,別人的觀點把來源標出來。就像填借書卡一樣簡單。
所以如果根本沒有過抄襲的念頭,并按照學術規范操作,這界線是很難碰到的。
那些特別關心界線在哪里的,要么是法律研究者,要么是想在界線附近占便宜的。
對這些人,你說用了別人的東西沒有注明是抄襲,他們會糾結:用了多少才算呢?
你給一個比例 50 %,他們又糾結為什么這個比例是合理的呢?49 % 是不是抄襲?
實際情況是,不管你定個多嚴格的界線,只要這線還有粗細,就是他們發揮的空間。
不論這個界線多么明確,對有些人來說只是利用難度的區別。
他們要研究「抄的境界」,總結經驗教訓,鉆透規則的空子。
如果你要耍什么模棱兩可的手段,比如半篇文章都用引號引起來這樣……
不用怪別人指責,你先問問自己,有這樣寫文章的嗎?沒事干嘛要去走鋼絲?
其實,不用折騰的這么復雜。
分清楚:已知——推理——結論
把別人的結論當做自己的結論,乃抄襲也。
把別人的結論當做自己的已知,乃引用也。
了解了這些內容,同學們是不是趕快收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