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瀟湘晨報
來源 | 瀟湘晨報
記者 | 王胤期
吳女士在長沙縣開了一家“憶3毛燒烤美食城”。2月14日,兩位客人先后來到店里,稱在網絡平臺上購買了吳女士門店推出的“168元套餐”。吳女士一頭霧水,自己從來沒有推出過相關套餐。
在送走兩位客人后,吳女士打開手機登錄網絡平臺,發現一個驚人的現象:她的餐廳頁面里除了自己家的東西,還出現了其他餐廳的購物鏈接。除此之外,評論區也出現了對其他餐廳套餐的大量差評。
吳女士百思不得其解。她向晨意幫忙記者求助,希望弄清來龍去脈:“誰在我的門店里上架了這些商品?又是誰把其他餐廳的評價放到我店里來了?”
顧客前來消費網店套餐,
老板很驚訝:店里未上架相關產品
吳女士在長沙縣龍塘小區附近開了一家“憶3毛燒烤美食城”,店鋪已經開門三年有余。
2023年2月14日晚上,一位男子稱自己購買了1份“168元套餐”,吳女士感到很奇怪,因為門店并未推出相關套餐。
2月15日凌晨,一位女子來到店里,同樣表示購買了1份“168元套餐”,吳女士向她解釋后,顧客生氣地表示:“玩不起就不要玩”。
兩位顧客的行為讓吳女士一頭霧水,門店明明沒有推出相關套餐,顧客又是怎么購買的呢?
在送走女顧客后,吳女士點開門店網絡平臺賬號,發現多了幾個鏈接,一個就是“168元套餐”。吳女士發現,推出這兩個套餐的門店是距離自己不遠處的一家“定三毛燒烤”,但這家門店去年就已經關門。
吳女士還發現,自己門店在平臺上多出了一堆差評,而這些差評的內容同樣不屬于自己店鋪。
2月18日,晨意幫忙記者打開吳女士的門店評價,發現大量差評都給到了“8.8元鹵蝦”,吳女士解釋稱,門店開門三年,從來沒有上架過8.8元鹵蝦。吳女士說:“還有其他的一些差評,光看背景就能看出不在我們店里。要不是2月14日有兩位客人來用餐,我都不知道發生了這么離譜的事情。”記者同時注意到,“168元套餐”等帶有定三毛字樣的套餐已經全部下架。
同行回應:
店面已停業,曾將網店業務外包
2月20日,晨意幫忙記者聯系上定三毛燒烤店李經理。李經理說,門店在2022年10月就已經正式停止營業,此前將平臺業務承包給了第三方公司。
李經理說,早在去年10月,她就向第三方公司反映過情況:“當時門店已經關了,但門店套餐仍然存在。我們和第三方公司進行了溝通,第二天他們告訴我已經搞好了,我們就沒怎么關注了。”
李經理說,幾天前,她碰巧在社交平臺上刷到了吳女士發布的視頻,然后立刻與此前合作的第三方公司取得聯系:“我將情況向他們反饋了,他們(工作人員)一開始沒有回我,后面告訴我說,已經全部處理好了。”晨意幫忙記者嘗試聯系該公司,截止發稿,未獲回應。
2月20日,吳女士發現,門店在平臺上的大部分差評已經取消。工作人員告訴她:“已經在周末加急處理,通過后臺將其他門店差評消除。如果還有未刪除的差評,那就是你自己店內的差評。”
差評“跑錯”店,誰的鍋?
律師分析
在本次事件中,有幾個焦點問題。晨意幫忙記者咨詢了湖南睿邦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劉明的意見。
焦點一:如果因為平臺原因導致,平臺需承擔哪些責任?
劉明認為,如果因為平臺原因導致吳女士門店出現其他門店評價,不論是系統BUG還是其他原因,平臺都涉嫌違約:“商家在平臺開店,平臺有義務對門店評價信息和購物鏈接進行審核。如果出現類似情況,造成商家損失,平臺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焦點二:如果同行惡意刷差評,會有哪些后果?
劉明認為,如果同行惡意刷差評,涉嫌不正當競爭行為,情節嚴重的話甚至構成尋釁滋事罪。
焦點三:如果是第三方公司原因所致,公司需要承擔哪些責任?
劉明認為,如果是第三方公司的原因,那么第三方公司涉嫌違約:“如果第三方公司和門店前簽了合同,那么公司有義務為門店進行推廣,也有義務對推廣內容進行審核。在本次事件中,如果李經理和第三方門店簽了合約,第三方公司在推廣時出現了地址不對等基本事實錯誤,那么應當對李經理進行賠償。如果對其他門店造成影響,也要是具體情況而定,承擔一定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