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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網絡上在討論一個問題:普通人得了大病,究竟得花多少錢治療才合適?
網上有各種各樣的意見,有人主張為了親情,不惜一切代價;有人認為做一次大手術如果還不能挽救生命,就要保守治療;有人主張一開始就保守治療;有人甚至主張有了大病自我了斷……
我也來談談我對這個問題的看法吧。
說實在的,這真是一個很難回答的問題。
我想,首先,應該確認大病的概念。
如果大病并非絕癥,花錢可以挽回生命,并且存活時期很長,比如十幾年、幾十年,那么,這種情況,無論窮富,任何一個家庭都應該傾盡財力,即便花完自己的錢再借一些外債,也是值得的。畢竟親情難舍,畢竟生命高于一切。
如果大病是絕癥,比如肺癌,肝癌,血癌,胃癌等等疾病,那么,要咨詢大夫,以便確定如何應對。
如果大夫說治療價值很大,病人進行手術或其它方式治療能夠有很好的效果,比如存活期較長,生命狀況較好,那么,家庭可以傾盡財力,甚至舉債治病也有必要。
如果大夫告訴家人,親人的病已經非常嚴重,即便花巨資進行手術治療或其他方式治療,之后親人的存活期也很短,存活質量很低,那么,根本不差錢的富裕家庭當然可以選擇花巨資積極治療,中低收入階層的家庭,可以選擇保守治療,給親人不間斷地服用一些藥,減輕其痛苦,生活上體貼關心,讓親人享受最后的生命期限。這當然因為缺錢有無奈,但是想一想有錢也不過是多活很短的時間,其實也不必自責。病人一般也會對家人這樣做表示理解。
那么,一些家庭明知親人的病非常嚴重,即便花費巨資治療之后仍然會存活短暫,但是依然選擇不惜花光家庭所有積蓄、甚至賣房舉債來為親人治療,這樣做怎么樣呢?
首先,能夠這樣做的親人他們的親情非常令人感動,他們的行為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這樣做了之后,親人可能依舊在治療之后很短時間比如幾個月、半年、一年之內去世,但是別的親人卻要多年去承受花費巨資、債臺高筑帶來的艱難。這是需要做出這樣的選擇的親人們認真考慮的。
往往,一些中低收入家庭,在花費巨資為患了絕癥的親人治病的過程中,就已經備受精神折磨,甚至家庭成員之間會發生很大的沖突。
曾經,有上海的一對夫妻,結婚十幾年,夫妻感情很好,但是后來,妻子患上了絕癥,僅僅前期治療就花費了20萬元,然后,丈夫又花費了幾十萬元對妻子進行治療,但是費用仍然沒有停止,妻子又要求丈夫賣掉房子、舉外債為自己治療,丈夫突然消失了,后來不久,妻子接到了丈夫寄來的離婚起訴書。這位丈夫的做法,看似無情,卻也令人能夠理解他的無奈和絕望。現實強大殘酷,這個丈夫向現實投降,也并不顯得那么可恥。
普通人得了大病,究竟得花多少錢治療才合適,這個問題沒有固定的答案。但是,原則是有的,那就是盡量花錢讓自己的親人存活較長的時間,盡量關懷撫慰自己的親人,但是未必一定要選擇花光所有的積蓄、賣房子、舉外債來為親人救治的方式。
朋友們,我的觀點,你認為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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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系語文高級教師,作家,從事文學創作30余年,已發表文學作品1000余篇,著有小小說、詩集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