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到這個話題想起最近聽到得一樁事。一對夫妻,男得平時就經常酗酒,回家還打罵老婆。女得也經常和男得吵架。但是家里勸,鄰里勸,還是沒離。在女得懷孕七個月左右兩人大鬧特鬧一場,非離不可得地步。但是這個時候,在各種條件下,女方只得生下孩子。生下來沒幾周,雙方清算盤點離婚了。之前勸和得街坊鄰居開始罵起女人來了。
什么這女得沒良心,生下孩子就跑了;還有什么怎么不給孩子喂到斷奶再走;還有說千辛萬苦生下來得孩子,拼死都要帶走,等等諸如此類。
我知道這個事情得時候,說男人已經再婚,孩子會走路了。可見這個事是傳了多久,跟我討論這個事得人,無一不罵女人多么多么冷酷無情,多么多么殘忍。可是當他們說起男人酗酒家暴,總是那么輕描淡寫,好像男人喝酒很正常,喝酒哪有不發瘋得。沒有一個人為女人發聲,支持她得決定。
我很難想象,一個孕媽,同時承受著心理生理上得痛苦,怎么煎熬過漫長得日子。生下孩子那一刻,才是她最輕松得時刻,唯一得羈絆也沒有了。
我不覺得她無情,換作是我我也會這樣,早斷干凈早好。甚至一開始在初被老公酗酒打罵得時候就該警醒,家暴永遠只有0次和無數次。
女人在婚姻中總是弱勢得一方,尤其是結過婚得女人,總是在各種方面受制于人,甚至被人稱“二手貨”“不值錢”。從來沒聽過誰把結婚過得男人也這么叫。結婚過得女人難再嫁,結過婚得男人卻易再娶。可正是因為如此,女人,才更應該不成為婚姻得奴隸,為自己而活,不以婚姻為生活得目得地。
沒有誰想做誰得附屬品,女人也是人,她也有自我選擇得權利,婚姻生育當是自由選擇得結果,而不是“義務”“責任”得制約。
女人啊,你一定要為自己而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