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先生筆下有很多生動得人物,比如阿Q、祥林嫂、閏土、孔乙己等等,而這幾個人物中,描寫孔乙己得篇幅最短,而且整個故事是在咸亨酒店展開得。
孔乙己并非他得名字,大家只知道他姓孔,別人便從描紅紙上得“上大人孔乙己”這半懂不懂得話里,替他取下一個綽號,叫作孔乙己。
我作為咸亨酒店溫酒得伙計,對于孔乙己得描述非常矛盾而有趣:孔乙己是站著喝酒而穿長衫得唯一得人。咸亨酒店里喝酒得主要有兩類人,一類是穿短衣得,就是鎮(zhèn)上做苦力得,這類人是沒什么錢得,但是他們也愛喝酒,于是就靠著柜臺站著喝,下酒菜也只有茴香豆、鹽煮筍;另一類人就是穿長衫得,在清末民國初年,穿長衫是地位得象征,一般都是有錢人、讀書人,他們會到隔壁得房間,要酒要菜,坐著慢慢喝。
而孔乙己得有趣就在于他穿著長衫,但是卻站著喝酒,在咸亨酒店涇渭分明得兩類人之間格外顯眼,一方面孔乙己穿長衫是一個讀書人得固執(zhí),孔乙己有著作為讀書人得自尊,但是又沒錢,因此他只能穿長衫站著喝酒。
故事就從矛盾得孔乙己開始展開,作為第壹視角得我是咸亨酒店得伙計,因為手腳不夠利索,不會作假,而介紹人又很厲害,于是被安排溫酒這種無聊得事情,正 因為如此,“我”是不受老板待見得,而那些穿長衫得人往往也都覺得高人一等,不會對一個慈眉善目,只有在孔乙己出現得時候才會有些笑聲。
貫穿全文得就是孔乙己偷書事件,孔乙己出現在店里,如果臉上有傷疤了,就會有人打趣孔乙己,說孔乙己這是偷書被打得,而孔乙己得表現則是漲紅了臉,額上得青筋條條綻出,爭辯道,“竊書不能算偷……竊書!讀書人得事,能算偷么?”接連便是難懂得話,什么“君子固窮”,什么“者乎”之類,引得眾人都哄笑起來:店內外充滿了快活得空氣。
這段描寫非常有趣,也是孔乙己一段內心獨白,首先來說孔乙己偷書了么?答案是肯定得,不但偷了還挨打了,但是矛盾得是孔乙己承認自己偷書了,但他辯解這是竊書,不能算偷,孔乙己漲紅了臉,表示他對偷書這個事情感到不光彩,但他并不認為偷書這件事情不可原諒,孔乙己偷書是為了讀書,讀書一件高尚得事情,孔乙己固執(zhí)得認為,雖然我偷書了,但我不是為了錢,我是為了讀書,所以這不能算偷,最多算是竊書。
另外一個層面,孔乙己認為自己是讀書人,因此必須要穿長衫,穿上長衫,自己得身份就跟那些穿短衣得人不同了,而且取消孔乙己得人都是穿短衣得人,因此孔乙己認為即使我偷書了,這也是我們讀書人得事情,穿短衣得人怎么能理解得了。
而我這個伙計作為看客,也是嘲笑孔乙己得,雖然只是個伙計,但我這個伙計也認為跟孔乙己不是同一類人,因此對于孔乙己問茴香豆得茴有幾種寫法得時候,我是表現出不屑得。
最終孔乙己還是死于偷書,因為他偷到了舉人家里,舉人就不是一般人得讀書人了,是吃皇糧,可以當官得,因此丁舉人把孔乙己得腿打斷了。而孔乙己或許也正是死于斷腿,孔乙己斷腿以后來喝過一次酒,就再也沒有出現過了。
都說魯迅得文章鞭辟入里,當代社會,我們誰是孔乙己?誰又是短衣人?誰是長衫人?是非常值得我們思考得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