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之后娛樂圈又爆出鄭爽陰陽合同。這一次據說是張恒實名舉報,上海有關方面已著手調查。
鄭爽拍一部片子工作77天1.6億元收入,算一下一天的收入要幾百萬元人民幣,這樣的收入對于普通人來說是無法想象的。有這樣的收入,必須要按照國家規定來進行交稅。但她還是通過各種方式少交稅,其中也有通過父母的公司把片酬分解,也有制片方通過注資的形式將部分片酬匯款給公司。
稅務上個人簽約和公司簽約,片酬收入的所得稅稅率是不一樣的,但如果符合國家相關法律通過父母公司運作,進行避稅也就不屬于逃稅了。至于制片方作為注資投入到她父母公司的錢,也不一定能定性為逃稅。
所以這次上海稅務部門的調查,要看關健證據。結果到底怎么樣,我們大家試目以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