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質”與“實際”看似意思相近,口語中也往往有“實質上”、“實際上”混用的現象,但二者內涵其實有明確的差別,其差別體現在“質”與“際”的本意上。實質是指某一對象或事物本身所必然固有的性質,或事物的內在含義。實際指真實的具象表征,或對某種事情或者事物的肯定。
“質”的本意指抵押,以財物或人作保證;引申指買賣貨物的券契;又引申指誠信、本質,又指質樸、底子;還可引申指箭靶,又指砧板,古代斬人時用的墊板。“實質”體現物質的內在本性。在哲學當中,本質,又稱為“實質”,是指某一對象或事物本身所必然固有的。從根本上,使該對象或事物,成為該對象或事物,否則該對象或事物就會失去其自身的,特定屬性或特定一套屬性。王西彥 《古屋》第五部二中有“要緊的不是名詞,而是實質。”
“際”的本意是兩堵墻相合時中間的縫,引申為靠邊或交接的地方。由邊際反轉過來指里面或中間,交會、適逢、達到等,還引申為遭遇,有時又轉指時間。“實際”就是真實、客觀的存在。其來源于佛教語,指“真如”、“法性”境界。猶言實相。實際強調真實、合乎事實,其反義詞是表面、幻想、迷信。宋朝陸游《周元吉蟠室》詩中有,“實際正如此,切忌錯商量。“實際常用來表示真實情況,比如名義GDP與實際GDP,實際控股人等表達。
除了實質與實際,還與“本質”一詞與他們相近。其實,實質和本質都屬于舶來詞,本質的英文是essential,實質是substantial。從英文的角度可以很好將二者區分:本質強調某事物的不可或缺屬性,實質則強調其固有的物質基礎。(責任編輯張一飛,圖片源自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