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徽商銀行:出資不超36億新設銀行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每經記者 李玉雯 每經編輯 盧九安
圖片來源:攝圖網
包商銀行處置方案有了新進展。2月6日晚間,徽商銀行公告,計劃一次性出資不超過36億元、在內蒙古自治區參與發起設立一家商業銀行(名稱未定),徽商銀行持股約15%。
另外,徽商銀行表示,擬收購包商銀行部分資產負債,設立或直接收購包商銀行北京分行、深圳分行、成都分行和寧波分行等4家分行。同時,接收包商銀行四家分行、總行派駐當地事業部及信用卡業務員工,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責任和義務。擬收購包商銀行4家分行
公告顯示,徽商銀行計劃在內蒙古自治區參與發起新設一家經營區域僅在自治區內的省級地方法人金融機構,新設銀行名稱以監管機構、公司登記機構核準為準。
據悉,新設銀行注冊資本擬定為200億元人民幣。從出資比例來看,徽商銀行擬一次性出資不超過36億元,持股約15%。另外,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及國有企業合計持股約50.16%,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持股約29.84%,中國建設銀行的附屬公司建信金融資產投資有限公司持股約5%,具體持股比例以發起人協議以及監管機構批準為準。
同時,徽商銀行也在上述公告中透露,擬收購包商銀行部分資產負債并設立或直接收購包商銀行4家分行。
具體來看,該行向包商銀行收購:以接管日(即2019年5月24日)為準的包商銀行北京分行、深圳分行、成都分行和寧波分行(以下簡稱“包商銀行四家分行”);內蒙古自治區外的全部資產凈值人民幣912億元(資產賬面價值為人民幣1409億元);包商銀行四家分行價值人民幣153億元的業務。同時,承接包商銀行與上述資產賬面價值等額的負債。
另外,徽商銀行接收包商銀行四家分行、總行派駐當地事業部及信用卡業務員工,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責任和義務;承接包商銀行四家分行、總行派駐當地事業部及信用卡業務項下有效期內的與辦公用房、車輛、設備或其他固定資產、服務采購相關合同或協議的權利和義務。
據包商銀行官網,該行成立于1998年12月,是內蒙古自治區最早成立的股份制商業銀行,前身為包頭市商業銀行,2007年9月經批準更名為現名。該行設立了18家分行、291個營業網點(含社區、小微支行);此外,發起設立了包銀消費金融公司、29家村鎮銀行,機構遍布全國16個省、市、自治區。計劃發行不超200億元二級資本債券
在上述公告中,徽商銀行還披露了發行二級資本債券的提案,發行總額不超過200億元人民幣,債券期限為不少于5年期。
徽商銀行表示,為保持該行穩健的資本充足水平,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滿足存量資本債券提前贖回條件,該行擬于2021年前累計發行不超過200億元人民幣的二級資本債券,以確保資本充足水平明顯高于監管水平。
資料顯示,徽商銀行成立于1997年4月,是我國首家由城市商業銀行、城市信用社聯合重組成立的區域性股份制商業銀行,總部位于安徽省合肥市。2005年12月,在安徽省政府主導下對省內城商行和城市信用社進行重組,正式合并安徽省內的蕪湖、安慶、馬鞍山、淮北、蚌埠5家城市商業銀行和六安、銅陵、淮南、阜陽等7家城市信用社合并組建為徽商銀行,注冊資本為人民幣25億元。
2013年11月,該行在香港聯交所掛牌上市。登陸H股后,該行開始布局A+H上市計劃,目前在積極推進A股上市申報。
截至2019年9月末,徽商銀行資本充足率為11.64%,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為8.56%,一級資本充足率為9.31%。
1月21日,該行發布的盈利預告顯示,根據初步測算,2019年該行(集團口徑,下同)凈利潤約人民幣100億元,較2018年度增長約13%;成本收入比約23%。截至2019年12月31日,該行總資產規模突破1.1萬億元人民幣,較2018年末增長7%以上;不良貸款率約為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