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25日電 據香港《星島日報》網站報道,香港黃大仙警區刑事總督察莫子威表示,11月21日至12月15日期間,黃大仙警區接獲9宗店鋪爆竊案,犯罪手法如出一轍,案件涉及5宗店鋪被竊,包括3間餐廳、1間發型屋及1間雜貨店,其中一發型屋先后被爆竊4次。
莫子威表示,根據黃大仙的情報組作出深入調查及分析,最終鎖定目標人物的身份及住址。警方于12月24日采取行動,在竊賊的住所外將他拘捕,并在其住所內檢獲犯案時的衣服鞋物,4個用作爆竊的工具如啞鈴及鐵通等。
被捕男子35歲,報稱無業,有爆竊案底,涉及黃大仙區內9宗店鋪爆竊案,其中位于清水灣道21號的樓上發型屋,更遭爆竊4次。
警方指,目前已有足夠證據,暫控他賊人入屋犯法罪,會將他扣留,稍后會送上法庭,調查工作仍在進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