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訊 1月21日,上海證監局披露對北京天相財富管理顧問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天相財顧上海分公司”)采取責令改正并暫停新增客戶措施的決定。
經查,該公司在開展證券投資顧問業務過程中,存在以下違規行為:
一、對證券投資顧問人員執業行為管理不規范,個別投資顧問尚未取得注冊變更后的證券投資咨詢執業資格證即向客戶提供投資顧問服務;
二、證券投資顧問信息公示不準確,且通過微信向投資者發送的部分投資顧問建議未標注證券投資顧問姓名和執業證書編號;
三、未向客戶說明投資建議所依據證券研究報告的發布人、發布日期;
四、營銷過程中對過往業績和服務能力進行虛假、不實、誤導性的營銷宣傳,工作人員冒充投資者或其他公司員工并誘導其他投資者購買服務,承諾保證收益;
五、留痕管理有效性不足。
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暫行規定》(證監會公告〔2010〕27號,以下簡稱《暫行規定》)第七條、第八條、第十二條第一款第二項、第十二條第二款、第十八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根據《暫行規定》第三十三條的規定,現責令公司在收到本決定之日起暫停新增客戶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