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24日電 據新西蘭《中文先驅報》報道,圣誕、新年就在眼前,新西蘭海關特別發布通知,提醒所有出國旅行的旅客,如果攜帶的現金超過1萬新西蘭元(或等值外幣),就要申報,以確保他們不會在無意間被罰款。
2019年,海關人員在新西蘭各國際機場發現和查獲的未申報現金有所增加。2018年,海關在近400次檢查中查獲近67.5萬新西蘭元的未申報現金。今年,僅在截至9月30日的9個月里,海關有550次查獲到未申報現金,總額高達近97.4萬新西蘭元。
攜帶超過1萬新西蘭元或等值外幣入境或出境并不違法,但必須申報,旅客填寫一份邊境貨幣報告單(Border Cash Report)即可。該報告可以從機場的海關官員處獲得,也可以從海關網站下載,報告有不同的語言版本。表格上填寫的數額包括旅行支票、不記名債券、匯票或現金的數額。
海關代理部門經理Jamie Bamford說,眾所周知,有組織的犯罪集團利用走私現金和以貿易為基礎的洗錢活動,將非法利潤轉移到國外,這是海關關注的重點領域。
“通過追蹤資金流動,我們可以將走私的現金與其他犯罪活動聯系起來,比如非法毒品走私,所以我們會密切關注資金跨境流動。海關新成立了一個金融犯罪部門,專門從事這一復雜領域的工作。我們的偵緝犬經過雙重訓練,既能偵查毒品,也能偵查大量現金。”
“旅客攜帶大量現金可能有很好的理由,但我們只需要確保這些錢是合法的。請申報并填寫一份邊境貨幣報告單。”Bamford說。
在未申報的情況下,攜帶超過1萬新西蘭元或等值外幣進行國際旅行可能被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