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月31日電 據(jù)美國中文網(wǎng)報道,當?shù)貢r間1月30日,美國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UC Berkeley)從其法學院大樓中移除“波爾特堂”(Boalt Hall)的名字,正式承認律師約翰·亨利·波爾特(John Henry Boalt)表達的惡意反華觀點將不再被這所大學授予榮譽。
據(jù)洛杉磯時報報道,30日,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校長卡羅爾·克里斯特(Carol Christ)在致校園社區(qū)的一封信中寫道,經(jīng)過多年的考慮,這座大樓將被簡單地命名為“法律大樓”。
克里斯特寫道:“這是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的建筑首次被移除名字,因為其同名建筑的價值觀與我們學校的價值觀非常不一致。毫無疑問,對于那些走過我們校園的人來說,建筑物的名字是強有力的象征。我相信,在承認我們與波爾特家族的聯(lián)系的同時,將波爾特的名字從我們的法律大樓中移除,將有助于我們認識到伯克利歷史中有問題的一部分,同時更好地支持我們學術(shù)團體的多元化成員。”
自1911年以來,法學院的建筑就以這樣或那樣的方式以他的名字命名,先是“波爾特法律紀念館”,然后在1951年法學院搬入新大樓時,又以波爾特命名。
雖然“波爾特”從未正式出現(xiàn)在法學院的名稱中,但加州法律界的許多人把伯克利法學院簡稱為“波爾特堂”,甚至還有校友或?qū)W生自稱“波爾特人”(Boalties)。
但在2017年,法學教授查爾斯·賴克曼(Charles Reichmann)在《伯克利法律評論》上發(fā)表了一篇文章,并在《舊金山紀事報》(San Francisco Chronicle)的一篇專欄文章中揭露,19世紀舊金山的律師波爾特是一名臭名昭著的反華分子。這一事件的曝光震動了學校,并讓學校陷入了一場全國性的辯論,即當歷史名人的過去令人不快時,學校該如何應對。
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事件發(fā)生之際,斯坦福大學(Stanford)、舊金山大學(University of San Francisco)和加州州立大學長灘分校(Cal State Long Beach)等其他學校正在重新審視加州的過去,更改建筑名稱,或取消與那些蓄奴者或虐待印第安人和亞裔美國人有關(guān)的吉祥物。
在推動1882年的《排華法案》(Chinese Exclusion Act)方面,波爾特發(fā)揮了重要作用。這是美國第一次針對特定群體的移民禁令。
在一篇頗有影響力的論文中,波爾特寫道,“中國人是無法被同化的說謊者、殺人犯和厭惡女性者,他們挑起了‘無法克服的排斥’”。19世紀,隨著超過30萬人作為勞工來到加州,公眾對中國移民的不滿情緒有所增長。
這篇專欄文章引發(fā)了伯克利分校教職員工、學生和校友的強烈反響,法學院院長埃爾溫·切莫林斯基(Erwin Chemerinsky)領導的一個委員會建議在2018年刪除這個名字。該大學的建筑名稱審查委員會同意了這一決定,加州大學校長珍妮特·納波利塔諾(Janet Napolitano)本月批準了這一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