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什么是水體的自凈?
經過水體的物理、化學與生物的作用,使污水中污染物的濃度得以降低,經過一段時間后,水體往往能恢復到受污染前的狀態,并在微生物的作用下進行分解,從而使水體由不潔恢復為清潔,這一過程稱為水體的自凈過程。
水體自凈的定義有廣義與狹義兩種:廣義的定義指受污染的水體,經過水中物理、化學與生物作用,使污染物濃度降低,并基本恢復或完全恢復到污染前的水平;狹義的定義指水體中的微生物氧化分解有機物而使得水體得以凈化的過程。
02 何謂水環境質量基準?
指水環境中污染物對特定對象(人或其他生物)不產生不良或有害影響的最大劑量(無作用劑量)或濃度,它是一個科學實驗的客觀記錄和科學推理,作為制定水質標準、評價水質和進行水質管理的科學依據。水環境質量基準是水環境管理的基礎,也是水污染總量控制中的主要約束條件,是確定水質保護目標以及水環境通量大小的主要依據,它決定著水體允許接納污染物量的大小,其在水污染控制中的影響和作用不言而喻,其科學依據也正在逐漸受到人們重視,成為水環境科學領域的研究熱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