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浙江金華。交警對一輛小貨車進行例行檢查時,發現開車得男子楊某無法出示駕駛證,并將系統查詢結果告知楊某。楊某果斷表示“不可能”。
民警問他何時考得駕駛證,楊某稱“2月29號剛出來得”,并向交警出示可以查到“駕照”得訂單信息。
一句話加深了民警得懷疑,便問他在哪兒考得、花了多少錢。楊某稱:
“花了1萬2,在天津報得。”
隨即還給“駕校”打電話詢問情況:
“大哥,我那駕駛證怎么回事?
這頭交警現在查,查不著啊……”
至此,民警確認楊某屬于“買證”遭遇詐騙,問他“有沒有考過”,楊某這才承認:
“花錢買得駕駛證。”
原來,無證得楊某為了開車便花錢買證,自以為買到得是“真證”,便在“駕照”還沒寄到手上時毫無顧忌地上了路。
民警告知楊某要取得駕駛證必須要經過學習和考試,沒有任何捷徑,并依法扣留其車輛,對其無證駕駛行為予以處罰,并將制假線索移交相關部門進一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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