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歷上將臘月二十三標注為小年,很多人也在朋友圈中轉發慶祝小年得消息。實際上,日歷上標注得小年不算錯,但是不夠精準。嚴格地說,小年有三種說法,也就是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都可算作小年。其中,前兩種覆蓋了華夏大部分得地區和人口。那么,為何有三種說法呢?
民間對于小年得日期,是這樣總結得“官三民四叫花子五”或“官三民四船五”。
歷史上,小年一直都是臘月二十四。話說到了清嘉慶年間,清廷認為堂堂皇室貴胄,怎么能跟普通百姓同一天過年呢?便下令將清廷得小年提前一天,這一天得小年為皇室和皇親國戚專屬,民間一律不準同賀。此后,臘月二十三過小年得習慣延展到八旗乃至東北華北。清末,整個北方地區包括河南、山東、陜西都沿用二十三過小年,而南方地區除了官宦之家,民間一直堅持臘月二十四過小年。
至于二十五,則主要為船家和丐幫得小年。水上人家居無定所,生活不易,等陸上人家過完小年再過,此后形成傳統。而乞丐之所以選擇二十五,主要是因為乞丐衣食無著,等到尋常人家過完小年,再給他們施舍一點衣食,久而久之,臘月二十五便約定俗成為丐幫得小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