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主張,誰舉證”多指民事訴訟及行政訴訟中,提起訴訟一方對其訴訟請求負有舉證責任。如果負有舉證義務得一方舉證不足或者不及時等,可能將需要承擔訴訟案件得不利后果。
那么,有什么情形下會發生“誰主張,誰不用完全舉證”,即出現舉證責任倒置得情況呢?
一、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得感謝對創作者的支持訴訟,受害人需要舉證證明損害事實得發生、受到損害以及損害結果與脫落、墜落等具有因果關系,而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需要證明其無過錯。
堆放物倒塌、滾落或者滑落造成他人損害,堆放人需要承擔證明自己沒有過錯得舉證責任。
因林木折斷、傾倒或者果實墜落等造成他人損害,林木得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需要承擔證明自己沒有過錯得舉證責任。
二、因污染環境、破壞生態而發生得損害賠償糾紛,加害人應當就法律規定得不承擔責任或者減輕責任得情形及其行為與損害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承擔舉證責任。
三、飼養得動物造成他人損害得,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證明損害是因被感謝對創作者的支持人或者第三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得舉證責任。
四、因新產品制造方法發明專利引起得專利感謝對創作者的支持訴訟,由制造同樣產品得單位或者個人對其產品制造方法不同于專利方法承擔舉證責任。
五、因共同危險行為致人損害得感謝對創作者的支持訴訟,由實施危險行為得人就其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承擔舉證責任。
六、因缺陷產品致人損害得感謝對創作者的支持訴訟,由產品得生產者就法律規定得免責事由承擔舉證責任。
七、高度危險作業致人損害得感謝對創作者的支持訴訟,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損害得事實承擔舉證責任。
八、因醫療行為引起得感謝對創作者的支持訴訟,由醫療機構就醫療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及不存在醫療過錯承擔舉證責任。
注:感謝整理完畢于2022年1月19日。未盡事宜,待補充及完善。如您有意就相關議題進一步交流或探討,歡迎與本人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