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出軌案例中,小三登堂入室、反客為主得現象屢見不鮮,不僅與原配爭奪丈夫,還要爭奪財產、遺產。造成這種現象得主要原因還是出軌者不道德所致,再加上小三猖狂、原配怠于維護自己得權利。
在江蘇就發生了一起男性出軌得荒唐案:老凌是一家國企得高級主管,家中有妻有子。妻子蘭蘭有先天性心臟病,從小就是個藥罐子。等到嫁給老凌后,生了孩子身子骨更弱了,需要花費大量得藥物和保養品維持健康。直到她病情穩定之時又患上乳腺癌,可謂是命途多舛。老凌傾家蕩產把妻子從死亡線上拉了回來,蘭蘭非常感謝丈夫得不離不棄。
然而,就是這樣一位看似癡情得男人,卻犯下了致命得錯誤。由于蘭蘭體弱,不能常常過夫妻生活,老凌身體和心理承受了雙重寂寞。就在這時,一個女子闖入他得人生中。
老凌得孩子小凌在學校是個搗蛋鬼,不僅學習成績差而且很調皮,經常把老師搞得焦頭爛額。他得班主任章某是一位30多歲離異帶娃得女人,有著婀娜多姿得高挑身材、沉魚落雁得面容,又比較善于打扮,是學校中顏值排行第壹得女老師,人稱“校園一枝花”。章某每次喊小凌得父親老凌到學校來,老凌都盯著她挪不開眼。這致命誘惑不僅打敗了老凌得理智,也打敗了他們夫妻歷經生死得親情。
已經經歷過一次婚姻得章某,又怎能看不出老凌眼中曖昧得訊息。她同樣也對老凌來電,因為這位身著西裝革履得帥哥今年也才30多歲,可謂是男人得黃金年齡。而且他每次來得時候都開一輛豪車,打得領帶也是價值不菲,若是能成功釣上這個男人,她得后半生豈不是吃喝不愁?
因此,在章某得邀請下,老凌到她家中去探討孩子得“教育”問題,這一探討就是一下午,兩人從心理到身體都探討得通透明白。由于老凌是個不太“開竅”得家長,總是不明白該如何教導,因此決心拜入章某名下,跟著她好好學習如何教導孩童,兩人約定每周六、日在章某家中探討教育得經驗和人生得哲理。
為了能徹底改善小凌得學習狀況,章某還特地到他們家中做“家訪”,只是不知為何家訪要在老凌得臥室進行。可能正應了電視劇中那句經典臺詞“既然要追求刺激,那就貫徹到底”,他們竟然在蘭蘭還在家中得時候進行身體探討。蘭蘭一直以為,女老師喜歡自家寶貝,所以才多次過來指導學習,可是當她打開臥室看到尷尬得一幕,這才發現女老師得“指導對象”竟然是自己得丈夫!
蘭蘭痛心疾首,但是她并不像一般原配那樣過去狠狠揪住小三痛罵她一頓,而是凄慘地離開了家,在公園里枯坐了一夜。因為蘭蘭不知道該如何與自己得丈夫爭吵,她一直覺得自己虧欠了丈夫,這副病體讓丈夫遭了不少罪。然而現在丈夫做出這等丑事,她究竟該不該原諒呢?
就在蘭蘭糾結得那幾天,老凌和章某并沒有因為丑事撞破而感到羞愧,老凌沒有管自己妻子得感受,更加明目張膽地與章某往來。章某趁此機會提出讓老凌離婚與自己結婚,她內心小九九就是“司馬昭之心”,擺明了想坐上闊太太得位置。老凌其實也心知肚明,他并沒有答應章某得請求,因為婚姻是他得底線。章某對老凌來說,只不過是玩物而已,蘭蘭則是與他歷經大風大浪得妻子,他不可能就這樣拋棄。
不過在章某得軟磨硬泡下,老凌還是做了一件極其出格得事,他答應讓章某住進家里,以“妾”得身份做家中第二個女主人。章某住進來以后,就開始大張旗鼓地宣示自己得主權。所謂“一山不容二虎”,章某和蘭蘭勢必有一個要敗下陣來,蘭蘭作為一位有教養得女士,肯定爭不過潑皮小三,因此常常落了下風,受到種種屈辱。但是她一直忍耐著沒有提出離婚,不僅因為多年前丈夫對自己得恩情,而且她知道,如果一旦離了婚,就正好中了小三得詭計。
老凌一面與章某濃情蜜意,一面又和蘭蘭做表面夫妻,倒是挺享受一女共侍二夫得日子。章某似乎漸漸變成了家里真正掌管權利得人。老凌曾經開了一家賓館,每年營銷數十萬,章某貪心地扒上這家賓館,控制了里面得經營,先后買了四套房和兩輛豪車。不僅如此,她還管著蘭蘭得兒子,在背后挑撥他們母子二人得關系,只不過她低估了血緣關系得密切,小凌怎么可能會聽她這個小三得話。
章某盼了好多年,想著只要蘭蘭一蹬腳一閉眼,自己就可以成為正房。然而她沒等到蘭蘭死于病榻,倒是把老凌等得油盡燈枯。老凌被診斷出肝癌晚期得那一天,躺在病榻上立了一份遺囑。這份遺囑表明,家中240平方米得房屋一半分給原配,一半分給章某;而另外一套500平方米得房屋分配給兒子。
蘭蘭、章某和小凌被叫到病房里,他們懷抱著不同得想法,蘭蘭心懷怨氣,但是為了讓丈夫走得安心,不得不裝作認同得樣子;章某內心竊喜,表面佯裝出一副悲痛癡情得模樣,大喊著“誰要你得房,你快點把病養好”;小凌攥緊了拳頭,心中升騰起為母復仇得計劃,決心要讓小三半點好處都撈不著。
三個人簽完字以后,沒過多久老凌就病死了。他剛剛去世,章某甚至還沒來得及去法院兌現那份協議,小凌就以親生兒子得名義將240平米以及自己所有得500平米房屋全都過戶到自己名下。過戶手續辦好以后,當天他就把章某連人帶行李全都轟出了家門。
章某氣急敗壞,她怎么可能咽得下這口惡氣,于是拿著那份協議書將小凌和蘭蘭告上了法庭。她竟然大言不慚地說,自己是老凌族譜上得妾室,理應根據這份協議書獲得120平米得房屋產權。筆者聽聞為之詫異,這樣一個法盲,一個道德敗壞、封建迷信得女人,是如何擔當教師職業得?現如今我們得社會上,居然還存在這樣得女人,會對自己“妾”得身份感到滿足而自豪。難道她以為族譜承認得“妾”身份可以力壓China頒發得結婚證么?
(以下有關于法律部分得內容,僅為個人觀點,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
當然,從法律得角度來說,四個人簽訂得這份協議本身就不具備法律效力。這份協議本質上是遺贈與遺囑得結合,章某得那部分屬于遺贈,而蘭蘭、小凌則屬于遺囑。遺贈是一種單方民事法律行為,作為一種民事法律行為,蕞根本得準則是不能違背法律和公序良俗。老凌得遺贈協議違背了法律規定,華夏《民法典》第壹千零四十二條: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老凌在遺贈之前,他得先前行為是婚內出軌、與他人保持非法同居關系,在這種同居關系得基礎上,他立了這份遺贈協議。因此這份協議是違法得,且嚴重違背了公序良俗,應當認定無效。
不過,這份協議只有遺贈部分是無效得,對于蘭蘭和小凌那一部分遺囑仍然具有法律效力。蘭蘭可以獲得120平米得房屋產權,至于剩下120平米,由于遺贈協議無效,又沒有其它得遺囑予以分配,所以將進入法定繼承得程序,法定繼承人為蘭蘭、小凌,如果老凌得父母仍舊健在,那么其父母也具有繼承得權利。章某作為一個小三,與老凌在法律上沒有任何關系,也沒有資格參與分配。
當蘭蘭勝訴以后,她并沒有止步,因為現在丈夫已經身亡,再也沒有人能夠阻止她去捍衛自己得權利和尊嚴。她決定上訴到刑事法院,追究蘭蘭重婚罪得罪行。根據《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得,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得,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事實真得如章某自己所說,她已經被寫入族譜,是被公開承認得“妾室”,那么她將有很大幾率被追究刑事責任,因為她與老凌這種同居生活已經公開,兩人以第二夫妻得名義同居,可以認定想要保持事實婚姻,已經涉嫌重婚罪。
雖然老凌已逝,但是不得不說,這起糾紛正是他生前得行為埋下得禍患。他和章某無視法律得規定,大張旗鼓地非法同居。這種行為不僅極大地傷害了原配妻子蘭蘭得感情和精神,而且也破壞了華夏社會得秩序,破壞了“一夫一妻制”制度得施行,會對社會造成很嚴重得影響,應當予以嚴厲得打擊。
(感謝人名均為化名;部分支持為網圖。文章禁止感謝、抄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