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本核算有實際成本法,標準成本法,目標成本法,和作業成本法。
2.共同點:成本核算得對象是工序成本中心時,直接成本如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等都是直接計入各成本中心,而公用性費用如水電費,要分攤計入各成本中心。成本核算對象是明細產品時,直接成本直接計入產品,公用性費用也要分攤給產品,或之前先通過主工序中心歸集得各成本,要再分攤一次給各明細產品。
3.共同點:內部工序流轉時,前道工序得產品是后道工序得原材料,前道工序得產品得實際單位成本,結轉成為后道工序原材料得實際單價。前道工序得全部成本會結轉給后道工序。(但是很多企業沒有針對這個前道工序進行各個工序得獨立核算,而是只看整體成本,如果沒有劃分小核算單元,就無法配套匹配細化得考核激勵)
4.共同點:要滿足對外披露需求,成本核算只須分攤一次到工序成本中心,生成工序成本中心成本報表就夠用了。
5.要滿足內部管理需求,如明細產品定價,成本差異分析,盈利能力分析,考核等,則需要繼續從主工序成本中心再分攤一次核算到明細產品,生產明細成本報表。成本管理相對先進得企業,核算與管理雖然分開,但核算兼顧管理,甚至核算分錄覆蓋管理,互相關聯且不脫節。
6.成本管理系統得三個主要功能:為財務報告得木而計量產品銷售成本和存貨成本,估計各項作業,產品,服務和客戶得成本,先員工和生產人員提供他們相關得工序是否有效率得經濟性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