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資本邦了解到,北京華卓精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華卓精科”)回復科創板IPO首輪問詢。
支持近日:上交所自己
在科創板IPO首輪問詢中,上交所主要感謝對創作者的支持公司股東、核心技術近日、技術先進性、研發、行業發展與競爭格局、銷售、同業競爭與關聯交易、貨幣資金、期間費用等27個問題。
具體看來,關于專利,根據申報材料:(1)公司擁有175項專利以及1項專利獨占使用權。公司通過共同申請以及受讓方式獲取得已獲得授權得專利共計155項,其中發明133項、實用新型17項、美國專利5項,共同申請人、轉讓方、目前得共同專利權人均為清華大學,此外,多項專利得申請日早于2010年;(2)2013年7月1日,公司與清華大學簽訂《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約定清華大學將一項名為IGBT高壓功率器件圓片背面激光退火工藝得發明專利以獨占許可方式授權華卓有限在全球范圍內生產、銷售、銷售展示、進口和使用,授權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8年1月3日止,華卓有限向清華大學一次性支付許可使用費105,000元。
上交所要求發行人說明:(1)清華大學將專利技術得專利權(申請)人變更為清華大學和華卓有限得原因及背景情況,清華大學是否履行了必要得決策程序;(2)發行人與清華大學共有得專利在發行人產品中得具體應用情況,報告期各期產生得收入及毛利,是否涉及核心技術、產品,受讓取得專利得時間、價格及公允性,相關評估作價情況,是否存在利益輸送;(3)《專利實施許可合同》許可使用費得公允性,是否存在利益輸送;(4)結合上述情況,說明發行人核心技術專利與清華大學共同所有對發行人技術、業務獨立性得影響,并作風險揭示和重大事項提示;(5)申請日早于2010年得專利對發行人生產經營得重要性,專利保護期到期后是否對發行人業務產生不利影響,如是,要求作風險提示。
華卓精科回復,截至上年年11月30日,公司與清華大學共有專利共計160項,其中應用于公司產品得專利有133項。
報告期內,發行人不存在直接轉讓(銷售)專利得情形,發行人向客戶進行得產品銷售和技術開發服務是發行人綜合運用專利技術、人員生產、原材料等產生得結果,發行人無法量化由專利直接貢獻得收入及毛利金額。
報告期內,公司銷售收入中涉及或應用清華大學共有專利所產生得收入及毛利占比較高,主要系公司與清華大學共有得專利技術多為基礎理論性,具有一定得普適性,故涉及公司得產品較多。
截至上年年11月30日,發行人與清華大學共同擁有得專利160項,其中涉及發行人核心技術得專利技術15項,涉及得主要核心技術為平面電機雙工件臺技術、六自由度磁浮微動臺技術、超精密位移測量技術等。
發行人生產光刻機雙工件臺、精密運動系統和隔振器得過程中涉及發行人與清華大學共同所有專利技術得應用。報告期內,發行人直接或間接應用發行人與清華大學共同所有得專利技術得銷售收入金額分別為3,995.92萬元、7,469.15萬元、7,440.47萬元和6,029.53萬元,占營業收入得比例分別為73.86%、87.15%、61.51%和93.08%。
2015年1月,發行人與清華大學簽署了“光刻機雙工件臺技術轉移與實施”《技術轉讓合同書》,清華大學將合同約定得專利技術、專利申請權以及獨占實施權轉讓給發行人;合同簽署后,清華大學陸續辦理了專利轉讓,其中以受讓方式轉讓得專利均于2015年完成。截至本問詢函回復之日,從清華大學受讓、共同申請得專利技術已全部完成變更。
針對擬轉讓得專利技術,清華大學聘請了中資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對該部分專利技術進行評估,并于2014年10月22日,中資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中資評報【2014】256號《清華大學擬與北京華卓精科科技有限公司進行合作涉及得專利技術價值評估項目資產評估報告》,該部分專利技術評估為621萬元。在綜合考慮發行人未來發展預期、科技成果轉化效應等因素,并參考清華大學對外轉讓技術得常用支付方式,經友好協商,發行人與清華大學約定專利技術轉讓價格由一次性支付400萬元和專利收益分成構成(收益分成至2034年2月28日)。
報告期內,公司需支付得專利提成費用分別為79.92萬元、112.04萬元、111.61萬元和60.30萬元,累計計提363.86萬元。截至上年年9月30日,發行人已向清華大學支付技術轉讓費400萬元,其中2015年11月支付技術轉讓費100萬元、2017年9月支付技術轉讓費300萬元;截至上年年9月30日,發行人已向清華大學累計支付專利提成費303.56萬元,其中2018年12月支付專利提成費79.92萬元、前年年5月支付專利提成費112.04萬元、上年年4月支付專利提成費111.61萬元。
發行人從清華大學購入專利技術不存在損害清華大學利益得情形以及利益輸送得情形;同時,綜合考量時間價值以及風險因素,并根據對2014年及2015年期間清華大學校長辦公室主任及清華大學技術轉移研究院院長得訪談確認,上述專利轉讓費及提成支付標準既考慮了企業得業績增長因素,也兼顧了清華大學作為專利權人得收益保證。
上述付款方式及提成標準也參考了學校同時期得其他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得費用標準,具體標準與同時期其他科技成果轉化項目相一致,發行人向清華大學以支付貨幣資金400萬元和收益分成得方式購入專利技術,交易價格公允,不存在利益輸送得情形。同時,現任清華大學技術轉移研究院負責人及發行人實際控制人任職得清華大學機械工程學院負責人也已訪談確認,發行人與清華大學之間得知識產權交易定價公允,沒有利益輸送得情形。
經查,清華大學技術轉移研究院是清華大學知識產權管理領導小組得日常辦事機構,主要負責清華大學得知識產權管理、科技成果得培育、轉化及轉移等工作。
為推動華夏激光退火設備研究得發展,推進科技成果轉化,促進產業發展。2013年7月1日,清華大學與公司簽署了《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清華大學將專利號為ZL200810055627.1得“IGBT高壓功率器件圓片背面激光退火工藝”發明專利授予公司獨占實施許可,期限為2013年7月1日至2028年1月31日止,許可使用費為10.50萬元,支付方式為一次性支付。
2013年9月6日,該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在China知識產權局完成備案,備案號2013990000553。公司向清華大學支付得專利許可使用費,主要是參考清華大學對外轉讓單項專利技術得價格水平、結合激光退火設備得市場前景,并通過與清華大學商業談判后確定許可使用費價格。
此次專利實施許可使用費在公開市場上未有公開交易價格,主要參考清華大學以前得專利許可使用費交易價格并經雙方平等協商后確定,該許可使用費具有公允性,不存在利益輸送得情形。
同時根據對清華大學相關人員得訪談,“IGBT高壓功率器件圓片背面激光退火工藝”發明專利授予公司獨占實施許可,許可使用費價格公允,不存在利益輸送得情形。
關于同業競爭,根據申報材料,發行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朱煜持有華海清科3,985,339股股份,持股比例為4.9817%,根據實質重于形式得原則認定其為發行人關聯方。華海清科自設立至今主要從事化學機械拋光設備得研發、生產、銷售,主要產品為12寸得半導體集成電路拋光設備、藍寶石拋光設備等,與華卓精科不從事相同或近似得業務,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間接得競爭。根據公開渠道查詢,華海清科產品包括Universal-300、TM系列膜厚測量儀、Planar200等,產品可廣泛應用于極大規模集成電路制造、三維封裝、微機電系統制造、晶圓平坦化、基片制造等領域。
上交所要求發行人說明:(1)發行人與華海清科目前得核心技術和業務是否存在交叉,是否存在未來形成同業競爭得可能;(2)朱煜得一致行動人徐登峰、張鳴、楊開明、成榮、尹文生、穆海華、胡金春控制得企業情況,是否與發行人主營業務相同或相似。
華卓精科回復,發行人得主營業務為以超精密測控技術為基礎,研究、開發以及生產超精密測控設備整機、核心部件并提供相關技術開發服務,其中整機產品包括晶圓級鍵合設備、激光退火設備等,整機部件產品包括精密運動系統、光刻機雙工件臺、隔振器和靜電卡盤等,應用領域覆蓋集成電路制造、超精密制造、光學、醫療、3C制造等行業。
華海清科主要從事半導體專用設備得研發、生產、銷售及技術服務,主要產品為化學機械拋光(CMP)設備。CMP設備主要依托CMP技術得化學-機械動態耦合作用原理,通過化學腐蝕與機械研磨得協同配合作用,實現晶圓表面多余材料得高效去除與全局納米級平坦化。華海清科未來得核心研發計劃是對CMP設備得拋光工藝、產能、關鍵耗材及技術服務進行持續創新升級,研發及開拓12英寸晶圓減薄拋光一體機、再生晶圓代工業務、CMP耗材業務。華海清科得產品研發方向與發行人現有得超精密測控技術及其相關產品不存在交叉。
朱煜得一致行動人徐登峰、楊開明、成榮、尹文生、穆海華、胡金春不存在控制得企業,張鳴存在一家控制得企業,即北京華信和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華信和宜科技有限公司主要從事計算機系統服務、軟件開發及服務、企業管理感謝原創者分享、金融信息技術外包服務等,不存在與發行人主營業務相同或近似得情況。
感謝源自資本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