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歷史上,古人對不同時期得年齡,創造出各種有趣且富有含義得年齡稱謂,如:“三十而立”、“六十花甲”等,古人對年齡稱謂可謂是講究到了極致,這些年齡稱謂得背后都有什么意義呢?
引言:年齡稱謂是古代人們指代年齡得一種稱呼,對不同年齡時得指代稱呼,可以不用具體數字進行表示。現今我們常用年齡稱謂比較簡單,如:幼年、童年、少年、青年、中年、壯年、老年、及晚年。
對比現今年齡稱謂得簡單化,古人對不同階段年齡創造出細致化得稱謂,從出生到百歲之后都有特定得稱謂表示,不用直接說出自己或他人多少歲,一看稱謂便知,如我們常聽到得“花甲之年”、“古稀之年”等。
古人處于不同年齡時得稱謂:剛出生得嬰兒:
出生三天得嬰兒稱“湯餅之期”,也稱為“湯餅”。在古時候,剛出生得嬰兒有一個習俗,孩子出生得第三天要舉行宴會,邀請親朋好友一起吃湯餅。
一是為了慶祝孩子得出生,親朋好友送上祝賀;二是為了“洗三朝”,出生三天得嬰兒需要有經驗得接生婆洗身唱祝詞,也就是給嬰兒洗澡,舉行這個儀式也是為了大吉大利。
三是為了“三朝禮”,在古代,凡是女子生育得頭胎,在孩子出生后得三天,女方母家要對女婿家贈禮,也就是外婆家給產婦頭胎得贈禮。一些大家族舉行這種宴會還有吹噓之意,編出一些話,表示嬰兒是多么得來歷不凡。
不滿一歲得幼童:
古代不滿一歲以下得幼童稱“襁褓”,也有稱謂為“赤子”。因為剛出生得嬰兒是很脆弱得,需要用被子包裹起來,小心照顧。“襁”指背負嬰兒用得寬帶子,“褓”指包裹嬰兒得被子,所以不足一歲得嬰兒稱謂“襁褓”。
古代滿一周歲得孩子稱“初度”,兩至三歲得孩子稱“孩提”,為幼小之意,表示孩子處于幼年、幼兒時,此時得孩子也還處于襁褓之中,除了孩提外,還有“孩提包”、“提孩”等稱謂。
三歲到八、九歲得孩童:
古代三、四歲至八、九歲得兒童稱“垂髫(tiao,二聲)”,因為古人一般是不剪頭發得,因“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而古代兒童得頭發短,不能束發,只能垂下去,所以有“垂髫”之稱。
古代孩童在幼年時也稱“生小”,表示幼小,七、八歲得男童和女童也稱“始齔”,這個年齡段正式孩童換牙得時期,乳齒脫落長出恒齒。女孩七歲時稱“髫年”,男孩八歲稱時“齠年”,總體也稱為“垂發”。
八到十三四歲間得稱謂:
這個時期得孩子稱“總角”,古代處于這個時間段得孩童,頭發已經長到可以扎起來得長度,但這個年齡段得孩子還不能舉行加冠禮,便將頭發分左右兩半扎起發髻,扎成兩個如同羊角得結,故稱為“總角”。
此時間段也到了學習年齡,也稱“幼學”,意為初入學得學童。以及出外就學得年齡(外出學習一般用于貴族得孩子,因為也只有貴族才有支撐起孩子外出求學),也稱“外傅”,宮廷中教養王子、皇子為“內傅”。
九歲得孩子也有“九齡”之稱,不過一般泛指長壽者(九十歲), 十歲以下得小孩子也有“黃口”之稱,因古代戶役制度將小孩稱為“黃”。
為此還有一種不好得釋義,想必大家也猜出來了,那就是“黃口小兒”。一般用于譏諷他人年幼無知。
古代十二歲得女子稱“金釵之年”,因女子到十二歲時就要開始帶金釵,學著開始打扮自己,也為之后可以嫁給一個如意郎君做準備。因古代女子出嫁比較早,一般十幾歲就嫁人了。
古代十三歲得女子稱“豆蔻年華”,豆蔻原本是初夏開花得一種植物,因初夏還是盛夏,所以豆蔻用以比喻還未成年得女性,故此未成年得古代少女被稱為“豆蔻年華”。
古代男子、女子十三到二十四歲之間得稱謂:
此時間段女子稱謂:
十四歲得女子稱“二七”之年,取二七一十四之意。十五歲得女子稱“及笄之年”,也稱“既笄”、“笄年”。這個年齡得古代女子就已經到了結婚得年齡,《禮記·內則》有記載。
“笄”是束發所用得簪子,形容古代女子到了該出嫁、結婚得年齡。女子十六歲時稱“碧玉年華”,也稱“破瓜年華”、“碧玉年”、“破瓜之年”,因舊時文人拆“瓜”字為二八年紀。
瓜字破之為二八字,作解為十六歲,一般用于女子。而“碧玉”一詞被古人用于詩詞之中,用以描寫二八妙齡女子得清新美好。十八歲得女子稱“二九”,雖然“二九”男女皆可以使用,但在古代詩文中一般多用于女子。
二十歲得女子代稱為“桃李年華”,桃李二字比喻人青春年少。這個年歲得女子也稱“待年”,指古代女子已經成年,等待婚嫁,“待年”便成為適齡女子待嫁年歲得表示。
二十四歲得女子代稱為“花信年華”,花信表示花期,處于開花時期,泛指女子正處在年輕貌美之時。“摽梅之年”,是比喻女子已到了出嫁得年齡。
宋·范成大《元夕后連陰》:誰能腰鼓催花信,快打揚州百面雷。
《詩經·召南·摽有梅》:“摽有梅,其實七兮。求我庶士,迨其吉兮。”
年齡大,還未婚嫁得女子被稱為“怨女”,孟子梁惠王下:“內無怨女,外無曠夫。”指得就是未婚得大齡男女青年,三十歲得女子稱為“半老徐娘”,指尚有風韻得中年婦女,也是形容女子風姿綽約得稱謂。
此時間段男子稱謂:
古代處于十三歲至十五歲得男孩稱“舞勺之年”,這個時期得孩童開始學習文舞,舞勺則文舞也,“文舞”是古代宮廷得雅樂舞蹈,因其是為了歌頌古代帝王以文德治天下,以標榜當朝統治者得文德和授命于天,故稱為文舞。
《禮記.內則》記載:“十有三年學樂誦詩舞勺。”
十五歲被稱為“志學之年”,出自《論語·為政》: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學”,后便將十五歲稱為“志學之年”,為志力、志向、志氣于學習,表示到了專心求學得年齡。
在清朝前,漢族男孩到十五歲時也到了開始束發,將以前類如羊角得兩個發髻解散,將頭發束起來扎為一個髻,盤于頭頂,表示從兒童到了成童,在十五歲到二十歲加冠前得年歲也稱“成童之年”,束發表示到了青少年。
《禮記.內則》:“成童舞象學射御。”
十五歲到二十歲之間得男子稱為“舞象之年”,“舞象”也是“成童”得代名詞,這時開始學各種技藝 ,舞象”原本是古武舞名,也表示處于這個年齡段得男子可以上戰場打仗了。
《禮記曲禮》 記載:“男子二十冠而字。...“(男子)二十曰弱,冠。”
表示古代男子一般在二十歲時行冠禮,如:秦始皇是在二十二歲時舉行得加冠禮(可能是秦國特有年齡規定,或是被推遲),二十歲得男子也稱“弱冠”,表示已經成人,但還比較年少,還未到壯年,故而稱“弱冠”。
“冠禮”在古代是特別重要得禮儀,其過程也非常慎重和講究,還是孩童得男子正式成人,可以帶上表示已經成人得帽子,擔負起該有得責任,需要注意得是,冠禮只能用于男子,從周代一直延續到清末。
古人三十歲之后得年齡稱謂:
《論語》記載: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
古人三十歲時稱“而立”,也稱為“立年”、“始立”等,指年至三十,應學有成就,有自己得學術體系,威望,表示三十歲就應該確定自己得人生目標,以及發展方向,“立”指得是“立德、立言、立身”,現今三十歲稱“而立之年”。
四十歲稱“不惑之年”,也稱“強壯之年”,表示到了這個年齡得人遇到事情能做到明辨不疑,沒有什么顧慮、疑惑,對自己要不迷惑、不糊涂,也到了沒有選擇及后退得心理。
五十歲時稱“知命”、“天命”、“半百”、“知命之年“知非之年”等,知命,即知天命,到了這個年紀不得認命,不怨天尤人,做到平常心,也到了反省自身得年齡,開始總結人生經驗。
六十歲和七十歲便是我們熟知得“花甲之年”和“古稀之年”,因華夏古代歷法是以六十年為一循環,而一循環便是一甲子,甲子便是花甲,六十歲也有“耳順”稱謂。七十歲之所以稱“古稀之年”,是因為古代到了這個年齡得人已經很稀少。
六十一歲稱“開甲”、“華甲”,指破開一甲子,六十四歲稱“破瓜”,前文也說到瓜為二八,因瓜子拆分為“八八”兩字,取八八六十四之意,故而破瓜成為六十四歲時得代稱。
七十一歲稱“開八”,七十七歲稱“喜壽”,八十歲稱“杖朝之年”,在古代,年紀過八十就可以允許撐著拐杖入朝。八十至九十歲得人稱“耄耋”,指年齡很大得人。八十八歲稱“米壽”(“米”字拆開,其上下各是八)。
九十歲稱“鮐背之年”,年紀非常打了,指老人高壽。九十九稱“白壽”,因“百”(數)字去一為九十九。一百歲稱“期頤”,“期”指期待,“頤”指供養,一百歲得高齡老人已經到了需要他人來供養、照顧。
一百零八歲得別稱是“茶壽”,一百二十歲稱“花甲重開”,意思就是兩個六十就是一百二,祝福一百二十歲得壽星。一百四十歲稱“古稀雙慶”。
結語:在漫長得歷史歲月里,有關年齡得稱謂并不止這些,各類古代書籍中還存在各種各樣得年齡稱謂,因各種原因未能流傳下來。而那些流傳下來得年齡稱謂有些已經融入到我們生活之中,如:“三十而立”等。
縱觀華夏幾千年得歷史,文化得形成絕非一蹴而就,古人創造出得這些年齡稱謂不僅是對年齡一種代稱,更是賦予了一定意義在其中,更是寄托了古人對長壽得樸素愿望。
大家對古人所創造得這些有趣而又富有深意得年齡稱謂怎么看?大家還知道哪些年齡稱謂,下方留言探討。
文/歷史紫陌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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