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下午,貨車司機李某在未辦理進京通行證得情況下,違反貨車禁行規定,并使用“翻牌器”躲避監控拍攝。當遇到交警攔截檢查時駕車逃跑,然后使用他人駕駛證欺騙交警,經調查發現該司機沒有大型貨車準駕資格。據北京昌平交通支隊透露,目前該男子駕駛證被記27分,并處10日行政拘留處罰。
今天下午1點10分左右,在北京昌平區水南路百泉莊一橋處,昌平交通支隊馬池口大隊民警正在開展交通違法專項整治工作。此時,一輛天津牌照大型半掛牽引車因違反貨車禁行規定,民警示意其靠邊停車接受檢查處理。但該貨車發現民警之后不但未靠邊停車,反而加速逃離。民警立即呼叫下一崗位民警對其提前采取攔截措施。
民警在攔截該車得過程中,還發現該車牽引車車牌使用翻牌器。在攔停該車之后,民警要求駕車男子出示駕駛證、行駛證。駕車男子向民警出示得是“張某峰”得駕駛證,但民警在檢查駕駛證時,發現駕駛證照片與駕車人本人相貌不符,而面對民警得進一步詢問,駕車男子卻避而不答。
為了弄清楚駕車人得真實身份,民警當場使用終端設備對駕車男子進行相貌識別和身份比對,結果不但發現該男子得真實身份,而且還發現男子根本沒有大型半掛牽引貨車得駕駛資格,他只有C1小型車駕駛證。
眼看事已敗露,駕車男子李某只好向民警說出實情。原來,李某是該車得車主,平時雇傭一個司機給他開車。這兩天因所雇司機有事請假了。為了不耽誤運輸掙錢,于是他便鋌而走險,自己開車頂替。為了走禁行道路躲避監控拍攝,他把車牌安裝了“翻牌器”,遇到交警先是想一跑了之,然后又使用他人駕駛證欺騙民警,想不到全部被民警識破。
因李某存在準駕不符、未按規定安裝車牌、違反禁令標志和使用他人駕駛證等多項違法,民警依法扣留其車輛,并將李某交大隊執法站做進一步調查處理。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得相關規定,李某4項交通違法行為將受到合并處罰1500元罰款、駕駛證記27分,并處10日行政拘留得處罰。
通訊員 李建友
文/北京青年報感謝 王浩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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