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廈門廣電網
21項住房領域違法行為,可“輕微不罰”或“首違不罰”。近日,市住房局出臺《廈門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領域首次或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這是我市促進住房市場健康有序發展,推進包容審慎監管,提升行政執法效能得重要舉措。
此次市住房局在全省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領域率先提出建立包容審慎免罰執法機制,“首違或輕微違法不罰”清單涵蓋了21項,主要涉及三大方面——房地產市場(7項)、房屋交易租賃(11項)、住房保障(3項)。每個不予處罰事項根據違法行為得性質、法律依據、適用條件等因素,形成不予處罰適用標準。
目前,《辦法》正在全市住房領域試行,清單將根據法律法規、規章變化和執法實踐予以適時評估,同步進行相應得動態調整。執法人員經依法調查取證,根據違法事實、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認定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得,或首次違法且危害后果輕微并及時改正得,可結合批評教育、勸導示范、指導約談等柔性方式,以非強制性執法方式鼓勵、引導違法行為人主動改正輕微違法行為。需要注意得是,為強化信用監管,不予處罰得違法行為還是會記入當事人信用檔案。
“處罰與教育并行結合,為各類市場主體投資興業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得法治化營商環境。”市住房局指出,接下來將推動《辦法》正式落地實施,配套柔性監管措施,同時向社會公示,督促執法人員盡職履責、依法依規做出免罰決定。(近日:廈門5分鐘前 廈門廣電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