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宿州
一起騎行平衡車摔傷后死亡案件
引發網友討論
案件發生在2017年。當年6月6日,鄧某利在網上購買了一款智能電動平衡車。幾天后,鄧某利駕駛平衡車上路行駛時,突然摔倒受傷,平衡車損壞,鄧某利被診斷為重度開放性顱腦損傷,于2017年6月16日死亡。事發后,鄧某利家人將平衡車生產商等起訴至法院,要求賠償損失213余萬元。?
??鄧某利家屬認為,其提供得電動平衡車系有缺陷得產品,鄧某利得死亡是由該廠家提供得缺陷產品所致。
一審法院認為,根據華夏現有得法律法規規定,平衡車禁止上道路行駛,可見平衡車上路行駛本身就具有極大得危險性,鄧某利在收到貨物進行組裝后僅在住處試駕,即于次日駕駛該平衡車上路行駛,自己有很大得過錯。
由于客觀原因,鑒定機構終止了對案涉平衡車得鑒定,根據現有證據,證明不了案涉平衡車在產品質量上存在缺陷,證明不了鄧某利從車上摔下得直接原因就是因為產品存在缺陷所造成,更證明不了鄧某利得死亡后果與產品質量存在直接唯一得因果關系,但根據常理判斷,駕駛者在失去平衡得瞬間極易從平衡車上摔下,令駕駛者失去平衡得原因有可能是因為平衡車質量原因,有可能是駕駛者平衡操作和自身身體狀況得原因,也極有可能是案涉道路得路況原因,自平衡車上市以來,駕駛者因各種原因摔傷得事件也屢見不鮮。
綜合本案得具體情況以上原因都有可能存在,故一審法院認為可以認定生產者和駕駛者都有一定得過錯。
近日
安徽省宿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
廠家和受害者各自承擔50%責任
廠家賠償受害者家人57萬余元??
??不少網友認為
平衡車上路本身就是違法行為
???????????????????????????????????????????????
????????????????????????????????????????????華夏《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四條規定,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這就意味著,
既不屬于機動車,也不屬于非機動車,
不具有交通工具性質得電動平衡車,
只能在
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橫道等
道路以外得應用場景使用。
不是危言聳聽
接下來
請大家做好心理準備
這些因平衡車導致得事故
可能會驚嚇到你
↓↓↓???
?不少網友講述自身經歷
得確很危險???
?
???另外,注意了!!!
有些家長可能認為電動平衡車是玩具,
不上馬路就行,
6月,華夏消費者協會發布權威提示:一些產品雖然看似“好玩”,其實卻并不是玩具,因其安全風險較高,建議不要給孩子當作玩具玩耍。其中常見得就有電動平衡車。
??實際上,電動平衡車
也一直存在質量隱患。
2020年,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上海市生產、銷售得電動平衡車產品質量進行了監督抽查,抽查了20批次產品,經檢驗,不合格13批次。
同樣, 2020年8月25日,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自己發布2019年度電動平衡車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情況。經檢驗,發現3家企業生產得3款產品不合格。
今年2月
央視也發布了一條
關于平衡車得安全隱患報道
報道顯示
在檢測得20批次樣品里
將近七成不合格
蕞后,一定要謹記:
道路千萬條,安全第壹條
行車不規范,親人兩行淚
(近日:新聞坊、新聞夜航、科普華夏、瀟湘晨報、央視新聞、安徽網、華夏質量新聞網)
原標題:這車也敢騎上路?女子摔倒致顱腦損傷身亡…家屬索賠213萬!
感謝 施尚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