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瀟湘晨報
近日 | 瀟湘晨報
感謝 | 申瀟軼
10月9日晚,長沙市民高先生在一楊國福麻辣燙門店吃麻辣燙。高先生稱,在快要吃完時,他發現碗底有一只蒼蠅,這讓自己一下子倒了胃口。隨后,店家得處理方式讓高先生更難以接受……
顧客:麻辣燙里吃出蒼蠅
在高先生發現碗底有蒼蠅后,馬上拍視頻取證。根據高先生為感謝提供得視頻,湯汁里漂浮著一小塊黑色得異物,高先生用筷子撈出來后,可以辨識出是一只死掉得蒼蠅。
高先生當即向店員反映情況并索要賠償。店員起初表示理解,并將門店老板得電話提供給高先生,讓高先生與老板直接溝通。
老板當場表示,吃出蟲子之類得事情是難免得,蟲子形狀完整,也說明高先生并沒有吃進去,所以老板主張為高先生免單,下次來吃提前說明情況還可以再免一次單。
對于老板得解決措施,高先生并不滿意,提出要以食安法為準進行5倍賠償,高先生吃飯共消費44元,也就是賠償220元。雙方爭論未果后,高先生就當場打12345進行舉報。
期間,高先生為取證,端起漂著蒼蠅得碗拍攝視頻,請店員證明這是店內得碗,店員起初不愿意配合回答,后又承認“是我們門店得碗”。
店家:這是“職業訛人”
因雙方未能達成共識,在高先生即將離開門店時,店員指責高先生是“職業訛人”得。
10月10日,感謝采訪門店老板梁先生,梁先生表示確有此事,并告訴感謝,湯里有蒼蠅,他可以為顧客提供免單得賠償,對高先生提出得5倍賠償依然不贊同,“我覺得這個人就是來訛人得,這個蒼蠅也不一定是我們鍋里得。”
感謝向梁先生表示,從法律角度講,高先生主張得賠償方式是合法得,老板梁先生認為:“雖然法律有規定,但實際賠償不會賠那么多。”
“已經吃出一次蒼蠅了我怎么可能還會來,店家得處理方式讓我感覺很不負責。”高先生說道,店家稱他是“職業訛人”得行為也讓他大為火光:“出來吃飯吃出個蒼蠅,擱誰都不好受,我要賠償是求個解決方案,店家卻反說我訛人,這是對我得誹謗,他們自己查下門店得監控就能知道是不是我專門放得。”
但對于感謝提出查監控核實得這一辦法,老板梁先生又表示:“我們門店得監控沒有那么清楚,只能看個大概,吃飯時得小動作看不出來。”
目前,雙方決定等待12345得處理結果。
律師:消費者訴求合理
針對高先生遇到得情況,感謝感謝原創者分享律師了解到,根據華夏食品安全法,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得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得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得賠償金;增加賠償得金額不足一千元得,為一千元。所以,依據法律,高先生所主張得賠償措施有一定合理性。
此外,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有關規定,飯店經營者應該按照消費者得要求為其換貨或者退貨,但具體問題可以通過協商得方式解決。
在遭遇食品安全問題時,消費者應該保留好食物樣品和就餐證明,及時向消協、工商、衛生部門投訴到衛生監督部門進行投訴。以便有關部門對出現問題得飯店進行檢查和處罰。如果在就餐后出現不良反應,需要醫院證明(如病歷、門診記錄),肇事飯店將要負責醫藥等相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