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醉駕情況
2021年11月,全市共查處飲酒后駕駛機動車873起,醉酒后駕駛機動車260起。
因涉嫌危險駕駛(醉酒駕駛)被追究刑事責任260人。
飲酒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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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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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一千道一萬,開車不喝酒
但仍然有駕駛人心存僥幸
酒后仍逞強開車!
酒后開車輕則傷,重則亡
任何時候都不能低估酒精得“殺傷力”
否則就是拿生命開玩笑
酒精得危害
1、觸覺能力降低。飲酒后駕車,因酒精麻醉作用,人得手、腳觸覺較平時降低,往往無法正常控制油門、剎車及方向盤。
2、判斷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飲酒后,人對光、聲刺激得反應時間延長,從而無法正確判斷距離和速度。
3、視覺障礙。飲酒后會使視力暫時受損,視像不穩,辨色力下降,因此不能發現和正確領會交通信號、標志和標線。飲酒后視野還會大大減小,視像模糊,眼睛只盯著前方目標,對處于視野邊緣得危險隱患難以發現。
4、疲勞。飲酒后易困倦,表現為駕車行駛不規律,空間視覺差等疲勞駕駛行為。
酒、醉駕得成本到底有多高?
要承擔什么樣得法律后果
小編來幫你算筆賬~
【飲酒駕駛】
條件:酒精含量20mg/100ml—80mg/100ml(不含)
直接成本 =駕駛證記12分+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 1000元以上2000 元以下罰款
【醉酒駕駛】
條件:酒精含量達到或超過80mg/100ml
直接成本 =約束至酒醒+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追究刑事責任
【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
直接成本 =處15日拘留+5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
直接成本 =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酒醉駕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
直接成本 =追究刑事責任+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禁駕
南陽微警局溫馨提醒: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遵守交規,安全第壹
才是正確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