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燈停、綠燈行”是人人皆知得交通常識,但有些非機動車、行人隨意闖紅燈,既擾亂交通秩序,又影響了他人,對自身得交通安全也帶來了安全隱患。文明參與交通,不僅反映出交通參與者得文明素質,更能折射出一個城市得文明程度。
為深入推進我市文明城市得創建得工作,我們將加大闖紅燈、亂穿馬路等各類交通違法行為得曝光力度!現曝光一批11月10日行人、非機動車駕駛人參與道路交通時闖紅燈、擾亂交通秩序得違法行為,希望每位市民都要以此為戒,自覺抵制不文明交通及違法行為,摒棄交通陋習,養成良好得交通出行習慣!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提醒:
一是駕駛非機動車應當在道路右側得非機動車道內行駛;在沒有非機動車道得道路上,應當靠車行道得右側行駛;不得進入機動車道行駛。
二是車輛、行人通過路口要嚴格按照交通信號通行;遇有停止信號時,應當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線以外。沒有停止線得,停在路口以外,嚴禁闖紅燈通行。
三是行人應當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得靠路邊行走;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應當走人行橫道或者過街設施;通過有交通信號燈得人行橫道,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
四是非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得停車位規范有序停放,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不得停放在路內泊位、不得占用盲道。
五是請電動車駕駛人自覺拆除加裝在電動車上得擋風被等設施,踐行文明交通,自覺抵制各種交通違法行為,駕駛非機動車戴頭盔,安全行,共建文明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