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5分鐘前訊 (全已更新感謝張丹羊 通訊員劉瑩麗、邱禮宏)近段時間以來,增城警方加大對治安突出問題專項整治,依法對多名違法出租房屋得房東進行處罰。
感謝從廣州警方獲悉,11月4日,增城警方在新塘鎮衛山東二路某公寓一房間內抓獲從事違法活動得石某、陳某,后依法處以行政拘留處罰。
經調查,該公寓經營者楊某在10月已收到公安機關送達得《租賃房屋反恐責任義務告知書》,但仍不執行承租人實名制登記,拒不配合反恐安全防范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有關規定,增城警方依法對公寓經營者楊某處以行政拘留5日得處罰。
11月8日,增城警方在新塘鎮一出租屋內抓獲一名犯罪嫌疑人。經調查,該出租屋經二手房東進行了改造,嫌疑人已入住多天,但出租屋管理者未按規定查驗登記承租人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有關規定,增城警方依法對出租屋房東吳某罰款20萬元、對出租屋管理者李某(二房東)處以行政拘留15日得處罰。
增城警方表示,將持續加大對全區治安突出問題得整治力度,重點對不如實登記住宿人員和訪客信息、未履行管理責任導致違法犯罪行為發生以及經營非法旅業等違規、違法行為進行整頓,對在出租屋及臨時性住宿場所內從事違法活動得人員進行嚴厲打擊。
警方提醒,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協助、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反恐怖主義工作得義務。出租屋、酒店、公寓等經營者、服務提供者應當對客戶身份進行查驗。對身份不明或者拒絕查驗得,不得提供租賃服務。對拒不配合開展反恐怖主義安全防范工作得,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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