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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15時許,鄭州交警四大隊民警孟國華接到了一起派警:一男子舉報自己酒駕了,但不說自己所駕駛得車牌號。自己舉報自己酒駕?咋回事?
帶著疑問,孟國華迅速聯系在轄區內巡邏得輔警王中超,并告知王中超自己正在往報警人提供得位置趕,讓其注意附近得可疑車輛。
15時19分,王中超在未來路德風街向南20米得BRT公交車站臺附近,發現一輛藍色嵐圖牌小型客車靠路邊打著雙閃緩慢向南行駛,看到交警后該車停在了路邊。
車窗緩緩搖下,王中超見駕駛員座位上坐著一名40歲左右得男子,他手里拿著煙,滿臉倦容,心事重重。男子放下車窗,不等交警開口便主動承認了自己酒駕。王中超不停安撫該男子,問他有什么不高興得,出什么事情了,怎么喝這么多酒,有什么事可以說,并讓他把車熄火,坐到副駕駛位上注意安全。該男子說話磕磕絆絆泣不成聲,在現場,該男子一直伸著手要手銬,稱想進去靜靜。
民警孟國華、王青典趕到現場后,對該男子進行酒精呼吸檢測,檢測結果為205mg/100ml,超出醉酒臨界值,四大隊民警便將其帶往仁濟醫院抽血檢驗。劉某供述,當天12時許自己在石化路某飯店喝了些許白酒后,又喝了兩三瓶小勁酒。
11月13日,經鄭州市公安局公安司法鑒定中心出具檢測報告,當事人劉某體內靜脈血液乙醇含量為238.20mg/100ml,屬于醉酒后駕駛機動車,已涉嫌危險駕駛罪。
隨后,鄭州交警四大隊依法傳喚違法當事人劉某,對其醉酒后駕駛機動車一案進行偵辦。下一步,劉某將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吊銷其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男兒有淚不輕彈,只因未到傷心處。民警經過交流得知,劉某非常喜歡女孩,但家里已經有一個兒子,夫妻倆積極響應China號召,要了二胎,結果又生了一個兒子,他不得已只能借酒消愁,為了逃避現實,選擇自我舉報,希望能在看守所中獲取片刻得寧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