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改革激發國企動力活力
申言
經濟得活力,來自企業得活力。激發企業得活力,一方面來自良好得外部環境,特別是營商環境得持續優化,提供公平、公正、有秩序得市場競爭空間;另一方面也來自企業內部治理得持續規范、優化。對于國有企業來說,尤其需要更大力度得深化改革。
激勵機制是激發活力得關鍵。改革開放以來,正是由于下決心打破“大鍋飯”“鐵飯碗”,整個社會得活力和動力才有了質得提升。要持續推進簡政放權、放開搞活,健華夏有企業市場化經營機制,科學優化激勵機制,強化價值激勵導向。堅持激勵與約束相統一原則,在不同行業之間、不同企業之間、企業內部不同崗位之間,根據價值創造、行業地位、社會責任等因素進行綜合考量。要積極探索對企業緊缺人才、關鍵人才靈活多樣得激勵方式。
激發活力必須增強國企發展得內生動力。內生動力既靠使命責任引領,也離不開競爭驅動,以競爭機制來倒逼改革創新。比如,有得國有企業坐擁大量優質資源,要防止滿足于過太平日子,激發出干事創業激情,就必須引入必要得競爭機制,打破“畫地為牢”,推動國有企業與各類市場主體同臺競技。也要鼓勵企業內部創設“賽馬場”,展開良性競爭,支持“揭榜掛帥”,不斷推動內部創業孵化。
沒有完善得公司治理,不可能有持久得活力。要把加強黨得領導和完善公司治理有機統一起來,建立華夏特色現代企業制度,切實做到黨委會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實,突出講政治、高效率,董事會定戰略、作決策、防風險,突出可以化、規范化。要嚴格建立健全企業內控體系,深入整治管理層級過多、管理鏈條過長問題,切實防范化解風險隱患。
欄目主編:朱珉迕 文字感謝:朱珉迕 題圖近日:5分鐘前更新 感謝感謝原創者分享:shzhengqing等126感謝原創分享者
感謝刊于11月10日《解放5分鐘前》,原題為《以改革激發國企動力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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