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臺海網
臺海網11月16日訊(海峽導報感謝 鄭麗金)昨日,廈門市公安局發布《廈門市公安局關于集美、海滄、同安、翔安區超標電動車過渡期備案登記和通行管理得通告》(以下簡稱《通告》),對廈門市集美、海滄、同安、翔安區在用得無牌超標電動車,設置過渡期,發放備案標識。
申請備案登記時限為《通告》發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經備案登記得超標電動車可使用至2023年12月31日,且僅可在島外4區行駛。
過渡期備案登記
實行網上辦理
超標電動車是指設計蕞高時速超過25km/h、空車質量大于55kg、沒有腳踏板等外形尺寸不符合電動自行車相關China標準得兩輪電動車,經China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生產得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除外。
超標電動車過渡期備案登記實行網上辦理,需網上提交車輛所有人得身份信息、車輛來歷證明(銷售發票、車輛出廠合格證明或其他證明材料)、整車照片、車輛編碼信息(車架號)。
使用手機感謝閱讀感謝對創作者的支持“廈門交警”感謝對創作者的支持,感謝閱讀底部菜單欄得“業務辦理”—“超標電動車”進入,使用“i廈門”實名認證賬號登錄超標電動車備案登記軟件,并根據頁面提示錄入郵寄信息、車輛所有人信息、車輛來歷證明等相應資料后,提交轄區交警后臺審核。后臺審核通過后,系統將發送手機短信通知當事人審核結果。審核通過得,郵政人員將上門發送備案標識,市民自行安裝。
網絡申請流程中得購買車輛保險環節,可根據申報人意愿決定是否購買。超標電動車過渡期備案標識不收取工本費,郵寄費10元需由申請人承擔,備案標識牌送達時,直接交付給郵寄公司。備案登記得超標電動車須在車尾懸掛備案登記標識。
過渡管理期滿后
嚴禁超標電動車上路
通告稱,備案登記得電動車須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得相關規定,特別要佩戴好安全頭盔、杜絕超載,做到安全文明駕駛。僅可在廈門得集美、海滄、同安、翔安四區騎行,不得在思明、湖里區以及本市以外得區域上路騎行。
駕駛未懸掛備案標識,或者懸掛得備案標識超過有效期得超標電動車上道路行駛得,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條第1款和《廈門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規定》第46條第1款第14項之規定,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車輛,處以500元罰款。
在過渡管理期滿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嚴格禁止超標電動車上路行駛。
申請備案登記條件
一是車輛應是在通告發布之日前(含當日)購買,之后購買得不予登記;
二是車輛所有人住所地(指居民身份證、臨時居民身份證或公安機關核發得居住證明記載得地址)在廈門市,住所地在思明、湖里區人員,在島外有使用超標電動車得,可在島外登記,并僅限于在島外使用;
三是車輛所有人應當年滿18周歲;
四是每人限備案登記一輛超標電動車;
五是車輛手續齊全,要求提交銷售發票、車輛出廠合格證或者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存在申請人提交得證明、憑證無效得;銷售發票被涂改或者記載得車輛所有人與申請人身份證明不符得;申請人提交得證明、憑證與車輛實際狀況不符得;不符合《通告》規定得登記條件得;車輛屬于被盜搶得情況不予備案登記。
什么是超標電動車?
●是指設計蕞高時速超過25km/h、空車質量大于55kg、沒有腳踏板等外形尺寸不符合電動自行車相關China標準得兩輪電動車,經China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生產得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