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6日電 中國紅牛2020年1月5日晚發布公告稱,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2019)京清終4號《民事裁定書》駁回泰方(泰國紅牛和英特生物)申請對中國紅牛清算一案的訴請,維持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2019)京01清申3號不予受理的民事裁定。本裁定為終審裁定,即已經發生法律效力。
中國紅牛在公告中稱,司法機關通過嚴謹的法律程序和全面的證據,確認了公司合法存續的基準事實;在法定證照合理變更期內,其一切生產經營權利依法受到保障。
這一裁定結果使泰國天絲強制清算中國紅牛行動落空,中國紅牛正常生產經營秩序和體系得以持續經營,無疑大大增強了中國紅牛的員工和合作伙伴的信心。
紅牛商標權益爭奪和糾紛自2014 年開始,中泰雙方摩擦不斷,2016年雙方矛盾升級并訴至公堂,雙方圍繞合資期限、商標、股權、破產清算等互相訴訟達20多起。隨著中國紅牛工商營業執照登記經營期限到期,雙方全面爆發激烈的輿論戰。中國紅牛向有關部門提起營業執照變更申請,并稱有法律依據的雙方合作期限是“五十年”,泰國天絲則力圖短時間內將中國紅牛強制清算,并另尋合作伙伴。
2018年10月15日,泰國紅牛和英特生物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強制清算中國紅牛的法律程序。2019 年 5 月,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不予受理該申請,隨后泰方提起了上訴,直到最近北京高院將其訴請駁回。
以下是公告全文:
近日,紅牛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收到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2019)京清終4號《民事裁定書》。終審法院認為:“具有股東資格是公司股東申請法院指定清算組對公司進行強制清算的身份前提……紅牛泰國公司、英特公司的股東資格尚處于爭議狀態,一審法院未受理其以股東身份提出的強制清算申請正確,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司強制清算相關司法解釋的精神。紅牛泰國公司、英特公司的上訴理由不成立,其上訴請求本院不予支持。”裁定結果為“駁回(紅牛泰國公司、英特公司,本公司注)上訴,維持原裁定。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基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機關的裁判文書,本公司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司法機關通過嚴謹的法律程序和全面的證據,確認本公司合法存續的基準事實。此裁定作為本公司合法存續的基準司法文件,特予以引述公告。
2.在本公司法定證照合理變更期內,本公司的一切生產經營權利依法受到保障。
3.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機關查明,紅牛泰國公司(全稱為紅牛維他命飲料(泰國)有限公司)、英特公司(全稱為英特生物制藥控股有限公司)所謂的股東資格,處于爭議狀態,未被確認。此后,在司法機關作出確定裁定前,任何冒用本公司股東資格在監管機構、其它第三方機構、行業市場危害本公司生產經營權利的行為,本公司將依法捍衛固有權利。
4.中國紅牛培育和守護中國功能性飲料行業近二十五年,不僅依恃廣大消費者成功打造了自身品牌,也推動了一個行業的發展和繁榮。如今中國紅牛全產業鏈關系數百萬人就業,為行業和特定區域經濟發展做出了長期、持續、穩定的貢獻。此次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的裁定鼓舞著我們,我們將一如既往地為股東、員工和合作伙伴創造價值,一如既往地為中國消費者提供健康安全優質的產品和高質量的服務。
特此公告!
紅牛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