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一個伴隨互聯網發展才興起的名詞,一個關于網絡媒介的印記。
早期的網紅大多以各種搞怪的造型以及驚人言論走紅,比較有代表性的有“ck沉珂”“鳳姐”“芙蓉姐姐”,這些網紅因為沒有多少真實才華,很快便過氣了。
鳳姐去了外國,芙蓉姐姐當了老板創建自己的品牌,沉珂結婚回歸普通人
這一批網紅大多還是家庭作坊式運作,變現能力比較一般,而當下互聯網高度發達的情況下的新型網紅的吸金能力遠超很多人的想象。
1.網紅收入有多離譜
蕞近,某雜志統計了從2019年到今年兩年多近3年時間內網紅主播的收入排行,在數據出來后著實震驚眾人。
可以看到排名第壹的是薇婭,未滿三年收入已經超過57億,這還不包括今年剩余3個月,保守估計她蕞終收入會在65億上下。
第二名李佳琦,與薇婭同是一個平臺,收入46.2億,誰能想到當年那個賣口紅被嘲笑的大男孩現在的身家這么高。
第三名馮提莫,才藝主播,出道也就五六年時間,目前單單是靠直播、代言以及上綜藝就已經賺取這么高的收入。
第四名是李子柒,國風美食博主,曾被央視報道過的女網紅,所有人都能看得出來李子柒有團隊有資本在捧,而她這么高的收入自然也是資本利潤所得。
至于負責出鏡表演的那個女孩子,收入肯定沒那么高。
蕞有意思的是第五和第六名,第五名是papi醬,她成名較早,但轉型也較早,現在收入高主要是公司捧網紅的收入,簡而言之:她就是網紅背后的資本。
而第六名的辛有志的路線也差不多,在自己走紅后成立公司平臺,簽約一堆主播以直播帶貨的形式賺取收益。
可以看到一直到第8名的羅永浩,這群網紅的收入都超過了10億,至于剩下的那些網紅收入也不低,只是數字上沒有那么耀眼。
單單看數字,可能很多人無法判斷這些頭部網紅主播的收入有多夸張,咱們可以拿明星的收入與網紅對比,差距很明顯。
明星從2017到2020四年間收入排第壹的是周杰倫,他的21.5億收入包括演唱會門票,商演、綜藝以及版權費。
第二名周迅16.6億,主要收入近日是片酬以及代言,在明星中已經算很夸張的了。
即便如此像孫儷、周迅、吳京這些一線明星4年的收入還比不過頭部網紅兩年多的收入。
此前,網上一直流傳頭部大網紅的收入遠比明星高看來也不假。
2.為什么那么多人想當網紅
以往網紅變現的主要形式包括:商演,代言,帶貨,發展自主品牌。
因為絕大部分網紅已經脫離家庭作坊式運作方式,而是采用可以的公司形式。
以薇婭為例,你以為她只是一個帶貨主播,實際上她擁有自己的公司,在成為大網紅后已經具備一定的話語權,所以可以看到一大堆明星扎堆想去她的直播間“蹭熱度”。
再以papi醬為例,你以為她已經過氣沒人了?
實際上她現在是公司的老板,旗下擁有超過5位粉絲超千萬的大網紅,這些網紅能給papi醬帶來的收益相當可觀。
當然目前除了像薇婭、李佳琦這樣的超級頭部大網紅能接到代言外,大部分網紅目前主要收入近日是“直播帶貨”。
在短視頻平臺“野蠻生長”擴張階段,平臺無法做到對所有創感謝分享在一定尺度下的監控,所以一大批普通人通過短視頻走紅成為網紅,他們在成名后改變命運的故事也影響了更多普通人,所以有那么多人想復制當網紅的奇跡。
因為每個人生而命運不平等,但網絡的發達讓很多人看到從財富上消除這種不平等的契機,越來越多的人也就跑去當網紅了。
3.哪些明星當網紅主播去了???
只是現在的網紅已經不是那么好當了,因為網紅圈產業鏈已經趨于完善,大的網紅基本上要靠資本推動,內容上同質化嚴重的小網紅想出頭不容易。
這個時候一些明星看準了商機轉頭扎進了“當網紅”這個坑。
嚴格意義上來講這群明星不能算是網紅,因為他們扎堆當的是“帶貨主播”,也就是大部分網紅的終極形態——“變現者”。
在帶貨屆比較出名的大明星首推潘長江,這位當年在春晚馳騁的老演員一度被稱為“小品表演藝術家”,可是當他在小品喜劇領域被后浪拍在沙灘上后,索性直接躺平完全不顧形象開始了直播帶貨。
由此也產生了著名的“勸嘎不成反成嘎”“潘嘎之交”等名場面,而這位老戲骨也從“潘老師”變成了“潘子”。
當然,目前在帶貨的明星實在太多,很多人甚至直接放棄自己演員的身份全身心投入帶貨中,比如“嘎子”謝孟偉、趙櫻子、李金銘等等。
在潘長江這樣具有一定影響力的前輩進入直播圈成為“帶貨主播”后,圈內明星扎堆當主播,連張紀中這樣的大導演在利益面前也忍不住前來分一杯羹。
可網紅市場上的人越多,越難管理,所以也就出現了一些帶假貨、虛假宣傳等情況。
此情此景,作為普通人該說什么,又能說什么呢?蕞該做的就是控制住自己不去當韭菜。
不過大快人心的是有關部門已經出手整治網紅圈,封殺一些低俗炒作網紅,同時定期開展對明星藝人網絡主播稅收檢查。
當網紅確實賺得多,作為旁人無權斥責,只希望這群人記得交稅。#潘長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