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聞記者 鐘煜豪
近日,“菏澤市第一實驗小學入學要求房產套內面積超60平方米”引發議論。
據大眾網·海報新聞最新報道,對于招生中設置房屋面積這項條件的原因,菏澤市第一實驗小學負責人表示,由于近幾年城市發展較快,新建小區陸續建成,造成該學區服務面積大、服務人口多,學位十分緊張。另外,該學區內小戶型住房占比較高,還有部分人變相擇校,甚至故意炒作、頻繁周轉,嚴重干擾了學校的招生秩序。“我們設置這個條件也是無奈之舉,不管千難萬難也要確保學區內所有孩子都有學上。”該負責人說。
報道稱,該小學學區內適齡兒童的入學問題已全部得到解決。菏澤市教育局負責人表示,此次事件受到廣大網民關注,說明我們工作中還有不到位的地方,下一步,將繼續加大城區學校建設力度,優化教育布局,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的教育需求。
澎湃新聞注意到,2019年7月8日,菏澤市第一實驗小學曾就招生工作聲明稱:近年來,隨著棚戶區改造及城市化進程加快,我校學區范圍內適齡入學兒童急劇增加,而本區域內尚未增建新的學校,我校辦學規模已定且達到上限,學位嚴重不足。為進一步規范我校招生工作,最大限度地合理控制大班額、遏制愈演愈烈的變相擇校現象,保障學校良好的教學秩序,根據國家及省、市、區有關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政策的有關規定和2013年上級有關部門為我校劃定的學區范圍,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借鑒外地學校招生工作經驗,報請上級相關部門同意,在今后招生工作中將按照完全符合條件者優先、分批次處理的原則,首批招生先解決戶口、房產均符合要求的,其他情形視校舍、師資等基本條件解決情況,再報請上級有關部門研究處理。
在入學資格審查上,當時的聲明已明確房產為學區范圍內產權完全屬于兒童直接監護人的成套住宅(指由若干臥室、廚房、衛生間、客廳等組成的供一戶使用的房屋,一般套內面積不小于60平方米),而非小公寓、商業用房、寫字樓、儲藏室、小閣樓等。其他情形的共有房產亦不作為該校劃片招生入學政策依據。
事實上,近年來全國多地已將入學資格和房產面積掛鉤,以此打擊短期炒買炒賣學區房,但在實踐中也招致爭議。
2020年10月,江蘇如皋一名網友通過人民網領導留言板質疑稱,如皋教育部門對于就近入學,要求居住房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必須是獨立擁有且面積原則上不少于60平方米(2017年6月1日前購買的居住房面積少于60平方米的,需憑原房產證、戶口簿向施教區招生學校申請現場核查),這不合理也不合法。將入學和房子面積大小掛鉤,是法律之外的“額外要求”,缺乏正當性。公眾之所以對以財產狀況為基礎的差別化如此敏感,是因為一旦這種差別對待正當化、合法化,“富人子弟才能上名校”就可能成為現實。
這名網友同時指出,當然,孩子快入學了,趕緊買套房占個名校名額,這里面有投機的成分。如果這種投機需要治理,可以通過限制居住年限的方式實現,但仍不能與房子大小掛鉤。也就是說,如果現買小房子不能入學,買大房子也不行。請將入學資格和房子面積掛鉤的地方,應盡快“脫鉤”。
如皋市教育局當月回復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江蘇省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的辦法》,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可以制訂本地招生辦法。近年來,如皋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招生辦法一直保持延續性和穩定性,每年只是對招生辦法的部分細節進行針對性改進。2017年,我們在招生辦法中增加了“施教區房產必須是獨立的且面積不低于60平方米”的規定;2018年,我們在招生辦法中增加了“原則上”一詞,即“施教區房產必須是獨立的且面積原則上不低于60平方米”。該招生政策,既是針對短期炒買炒賣小面積房產的投機現象而制訂,也是根據本地區的居民整體生活條件(包括住房正常平均水平等)等綜合因素確定的。該招生政策的制訂,有法律授權。
如皋市教育局表示,該招生政策,對2017年6月1日前購買的低于60平方米的小戶型房產沒有影響,原有居住戶子女一律在所在施教區學校入學。事實證明,該招生政策對規范招生秩序,起了較好的作用。若在入學時遇到困難,可將相關情況提供給我局工作人員,如家庭經濟情況、目前住房情況等,我局可研究具體解決辦法,并提出合理建議。
今年3月,如皋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黃科長再次解釋道,“出臺這一政策的目的,就是積極響應國家有關規定,嚴防如皋境內‘學區房’概念在社會上被反復炒來炒去。以都市華庭所處的城東片區為例,僅東大街一帶,就有相當數量面積低于60平方米的住宅,你想想,一旦放開,將對市場帶來多么大的沖擊力?所以,教育部門于2017年出臺這一政策,以這一年為分水嶺,之前的照樣享受學區概念,之后的一概按新規定執行。”
在浙江溫州,2015年已有多所學校入學條件收緊。溫州市實驗中學、溫州市南浦實驗中學、溫州第二中學三所學校轄區內,新購房建筑面積在20平方米以上、60平方米之內的,必須達到居住三年以上(即起始居住時間不得遲于2012年8月31日)。其中,溫州第二中學是再次收緊該政策。
溫州市教育局有關負責人解釋,2014年的政策是溫州第二中學(溫二中)轄區內房產20平米以上當年就可以就讀。而最近兩年,溫二中的教育質量在家長中間有口皆碑,不少家長選擇在市區江濱路一帶置業,使得這一帶就學壓力劇增,超過了溫二中的承受負荷。這也是此次對這一政策作出變化的初衷。
事實上,早在2009年,溫州市鹿城區新生入學設置“60平米房產”門檻就引起過爭議。
《2009年鹿城區小學招生工作實施意見》明確規定,一年級新生報名需要提供房產證,而且對幾所重點學校還限定2006年7月4日以后領取的房屋產權證必須在60平方米以上,否則不能在該轄區內就近入學報名。
當時,溫州鹿城區教育局招生辦公室林如輝科長曾解釋:“網友的理解有些片面,我們的初衷是為了限制外面有房產臨時在學校附近購買小套房的家長擇校。這些家長買了小套房,子女入學后,小套房容易賣掉。我們作出這個規定,主要是有些家長會想方設法讓孩子上重點學校,重點學校招生壓力太重,說到底也是一種無奈之舉。對于一直住在轄區里的居民,房子不到60平方米,我們的學校會根據實際調查情況,讓新生在轄區入學。如果房子不到60平方米,產權證領取時間超過三年的,也能在轄區入學。
為什么以60平方米為標準?溫州市教育局直屬學校管理處一位工作人員當時說,當初溫州市教育局制定類似文件時,參照了溫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戶籍制度改革的一個文件,其中提到,外地人在溫州市區購買了60平方米以上的房子,可以落戶溫州。所以在學區房的面積限制上,教育局選擇了這個標準。
澎湃新聞注意到,次年(2010年)的鹿城區小學招生工作實施辦法指出,廣場路小學、蒲鞋市小學、瓦市小學、城南小學、建設小學、水心小學等6所招生壓力較重的小學轄區內建筑面積在60平方米以下,領取產權證須滿三年(包括新購房、析產、繼承等);建筑面積在20平方米以下,應向施教區學校提交居住六年的說明報告及有關證明材料(包括:產權證、戶口簿、兒童預防接種證、電費收據、電話費收據、電視費收據、水費收據等原始憑據)以此作為報名依據。
責任編輯:王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