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善言辭,也就是人們常說的“悶葫蘆”。這個性格,一度給我帶來很大的困擾。比如,朋友聚餐,別人都有說有笑,可我,只是悶頭吃飯。因為我不知道該說什么?所以,干脆什么也不說,就在那埋頭吃飯。給鄰居幫忙,我也不知道該說什么,于是,就眼睛四處亂轉,豎起耳朵認真聽主事之人安排活,得給自己找活干,搬磚、鏟水泥、澆磚……。忙起來了,就能讓我擺脫不擅言辭的尷尬局面。
可我得生存,就得另找出路,看書,提升自己的能力。不擅言辭,是我的缺點,我想過改變,但失敗了許多次,就不再想了。于是就揚長避短,總得活下去。我的長處是能坐得住,于是就把精力放在了學習法律上,研究案例上。這研究著,研究著,不知不覺在法律知識和經驗方面比朋友能強那么一點點。于是,我的處境改善不少。首先,沒再受欺負,這是學了法,打了幾場官司帶來的隱形福利。其次,朋友會主動找我說話,說自己的麻煩,希望從我這得到一些法律意見。
時間應該用在學習上。我有一個觀點,自己想琢磨的,不一定對。人脈,不是求來的,是吸引來的。別人能幫你,是因為別人有求于你的專業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