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亦凡被批捕了,罪名是涉嫌強奸罪,下一步就是法院審判階段。
那么以吳亦凡涉嫌的罪名,他最有可能被判多少年呢?
雖然吳亦凡是加拿大人,但在我國境內犯下的罪,一定會按我國的法律進行量刑,對于紅人內的頂流來說,影響尤其惡劣,很可能從重處罰。
吳亦凡能被判多少年,最終會由法律給出一個公平公正的裁決,他現在還是涉嫌強奸罪,不能以罪人稱之,我們可以參考一下,以前犯下強奸罪的名人或者名人最終被量刑的標準。
先看一下我國對強奸罪的量刑標準。
(一)犯強奸罪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_
1、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2、強奸婦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的;
4、二人以上輪奸的;
5、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也就是說,只要你犯了強奸罪,至少3年以上。
紅人里,吳亦凡真的是一個奇葩,幾十年來,這個圈里犯下強奸罪的人并不太多,有些甚至比吳亦凡的媽媽年齡都要大了。
這些人的名氣,都比不上吳亦凡這樣一個頂流。
一個名叫常鎧霖的特型演員,號稱德藝雙馨的老藝術家,2015年被法院以強奸未遂判處有期徒刑3年半。
受害人丁女士2013年認識了常鎧霖,雙方互相留了微信,時有聯系。
2014年5月25日,丁女士開車接到常鎧霖后,一同前往位于大興區的北京天璽書畫院,這兩個人都喜歡藝術。
沒想到,喜歡藝術的常鎧霖卻是個禽獸,當晚喝了酒后,丁女士起身去衛生間,卻被常鎧霖帶到旁邊的一個臥室,進行強暴,還拿出手機拍照。
事發后,丁女士報警。法院認定,2014年5月25日晚9時許,常鎧霖在北京天璽書畫院內,趁被害人丁女士酒后之機,強行欲與其發生性關系未果,期間,常鎧霖強行對丁女士拍攝裸照。
常鎧霖說自己喝多了,酒后亂性,是沖動,而且最后放棄了性侵行為,但大興法院認為,常鎧霖的行為構成強奸罪,鑒于其系犯罪未遂,依法比照既遂犯從輕處罰,對其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
在常鎧霖一案中,還有兩個書畫院的人,因為幫常鎧霖毀滅證據,扔掉受害人丁女士的內褲而被判刑,所以你看,這些強奸犯身邊的朋友也不是什么好人,吳亦凡經紀人團隊中的人,你以為他們跑得了嗎?
1985年,當時有個流行歌手叫張行,唱了許多流行度很廣的歌曲,像《恰似你的溫柔》《太陽雨》,《再回首》,《陽光夢》,當然,有一些是翻唱的。
這一年,張行被曝光與多名女青年發生不正當關系,1986年,張行因為犯流氓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當時的判決書這樣寫_
“張行于1980年初與女青年L某相識后建立戀愛關系,不久即奸污了L某,致使L某于1981年4月懷孕墮胎。同年9月張行與另一女青年戀愛,同時又與L某恢復關系,直至1985年初。期間張行以戀愛為名,用謊言和欺騙的手段,長期對這兩名女青年奸污玩弄,致使L某4次懷孕墮胎,另一女青年一次懷孕墮胎。”!
現在看來,張行也是利用自己的名氣,與女粉絲談戀愛為名,行流氓之實,算是吳亦凡的老前輩。
紅豆,唱過《煙雨情》等,據說還是某天后的初戀,1995年還曾榮獲香港TVB第一季度十大金曲新人獎,但并沒有唱紅,之后,紅豆再走進人們的視野,居然是猥褻兒童。
2002年,紅豆因猥褻多名兒童被判入獄3年,2011年,紅豆再因猥褻罪被判4年,他早在2009年就被網上追逃,2011年被抓是因為他在包頭策劃舉辦張學友演唱會,露面被抓,被抓時,身邊還有兩個男孩,可以說這個人已經沒救了。
至于遲志強,當年是流氓罪,細節不清,不表。
上述所有這些名人的名氣加起來,也沒有吳亦凡一個人的名氣大,吳亦凡此次的落網,對紅人的正本清源,想必會起到一個極大的警示作用。
以為是頂流就可以為所欲為的,你感謝吳亦凡吧,他以自己的鋃鐺入獄,給所有紅人的人做了一個優秀的“反面示例”。
他會被判多少年,我們拭目以待。